一、5月工作总结
1. 抓实4.53万亩小麦和1.09万亩油菜的收割入库工作,组织落实早稻种植面积,截止目前已种植早稻2.62万亩。
2. 上报“正学蓝湾产城”发展轴建设项目及规划方案,西店镇入选第二批省级中心镇。
3. 做好一季度农业经济形势复盘,并对二季度进行预测;月度更新2025年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进度。建立县级项目库,梳理项目情况。
4. 对2025年农业示范基地项目进行联合评审;做好2024年农业示范基地项目验收。制定宁海县茶叶全产业链发展方案,绘制全产业链图谱。
5. 排摸二季度农创客名单;开展“农发杯”农业农村电商大赛,开展农创客直播培训。出台油茶气象指数保险条款、宣传动员参保。
6. 排摸确定全县18个乡镇街道的重点村和片区组团村庄名单;开展和美乡村“三大行动”村道提升项目信息入库并调度。
7. 开展涉农资金平台新农村建设类项目联合评审会议,确定2025年和美乡村创建名单、调度县城乡提升工程重大项目。
8. 组织开展樱桃、茶叶、枇杷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检工作,累计开展各类抽样检测119批次,其中部级例行抽检茶叶7批次,水果6批次。
9. 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问题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
10. 组织召开2025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农产品检测培训工作会议,参加校园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意见征求会,并做好相关意见反馈工作;“参与品质食安 代表共赋”宁海白枇杷产业调研活动。
11. 牵头做好2025年农业领域防汛防台抗旱准备工作,协调农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并做好相关数据报送工作。
12. 开展水产养殖投入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水产养殖投入品等违法行为,全力护航我县水产养殖食品安全底线。本月共出动执法人员61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5家次,查获经营“三无产品”行为1起,查获无证经营兽药产品行为1起。
13. 开展2025年度动物诊疗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动物诊疗机构联合执法。本月就动物诊疗机构违法行为立案2起。
14. 开展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对2025年宁海县农业示范基地申报项目进行复审,并指导申报单位准备评审会议资料。
15. 常态化开展畜牧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五一”节前全县畜牧领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防汛备汛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督促并指导养殖场做好从源头上做好防火防汛防台抗旱安全生产工作。
16. 对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内6536户9585人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汇总上报5月符合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投保标准56人。
17. 召开全县二季度农指员联络片组工作交流会,加强区域经验互通与工作协同;组织农指员赴宁海珍鲜与集士驿站学习先进经验。
18. 开展农机、渔业跨部门双随机行政检查工作;做好各类合同、信息公开、案件审核工作。
19. 参加《2025年度农业示范基地项目复审会议》,全县50家主体进入复审,经专家评委打分,最终有26家种植业主体、2家畜牧业主体和7家渔业主体进入最终入围名单。
20. 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长街成校承办阿蛏嫂网上直播带货培训班、深甽成校承办民宿文化与经营培训班、前童成校承办小水果种植培训班;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茶叶种植与加工专题培训班;开展2025年宁波市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培训班(头雁项目)学员推荐工作。
21. 累计开展对虾苗种疫病检测131批次,养成期疫病检测27批次。检测虾苗总数量12.2亿尾
22. 已引进牡蛎苗103000片,总数约100万粒苗种,目前、暂养于平面流,预计6月初入海挂养;落实养殖尾水分片分模式治理方案设计,治理点位。
23. 起草《36条清单治权工作汇报材料》,将管理相关要求融入新版36条中。
24. 做好全域内2025年新建高标项目申报及开工建设管理工作;督促在建项目抓紧工程进度、把控工程质量,做好工程变更、准备完工验收资料等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3340万元。
25. 开展2024年度购机补贴机械的抽查工作,做好2024年度农事服务中心的星级评定前期准备,完成2025年度市县两级设施农业项目立项。
26. 做好市级设施农业项目的验收准备和县级农机服务体系项目立项工作。
二、6月工作计划
27. 做好二季度农业经济数据跟踪,半年度经济形势分析。月度更新2025年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进度。
28. 继续对2024年农业示范基地项目开展验收工作;排摸二季度农创客名单。
29. 组织农创客参加“建行杯”第九届浙江省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宣传动员南美白对虾气象指数保险参保。
30. 按省市工作部署,继续开展宁海县城乡提升工程、村道提升行动相关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各类和美乡村创建、验收工作,提高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31. 开展重点村、片区组团发展、乡村运营等相关工作,做好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监督工作(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32. 落实2025年度早稻种植任务及油茶新种任务,做好2.62万亩早稻飞测工作,继续发掘潜在种植地块。
33. 出台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做好水产养殖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
34. 整理浙农帮扶系统内5月份新增的低收入农户名单,经中国人保审核后统一投保保险综合性保险;审核乡镇街道上报的公益性岗位表格信息,起草资金发放文件。
35. 开展6月份“浙政钉-低收入农户帮促”和“浙里办-低收入农户帮促”手机客户端的使用率工作和帮提交处理低收入农户相关诉求。
36. 开展“夏季安心”绿剑执法检查。
37. 开展市级新型农机补贴受理工作;并结算2025年度第一批补贴资金;
38. 推进2025年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签发第二批国债补贴资金文件并下达补贴资金;督促七彩农业公司尽快完成2024年度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市、县两级验收工作;
39. 填报畜牧2025年第二季度相关报表,并完成2025年上半年畜牧业形势分析报告。
40. 完成2024年度农业示范基地项目验收,并指导申报单位做好2025年农业示范基地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41. 对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进行查漏补缺,持续开展畜牧领域安全生产、防汛备汛、环保工作。
42. 做好宁海县制种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43. 跟进“池塘+”、三倍体牡蛎市产业团队项目实施;做好梅雨期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指导。
44. 启动青年入乡实践点建设相关工作。
45. 做好政务服务2.0审批工作。
46. 做好“大综合体一体化“执法工作。
47. 指导乡镇街道做好三资管理工作。
48. 做好扶贫对接、文明卫生城市创建、万村联网、益农信息社及农民信箱信息的日常维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