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6983943/2025-680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6-23
发布日期
2025-07-01
发布单位
县发改局
县发改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5-07-01 09:46:41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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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红兵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偏远山区扩面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40号)已收悉,此建议由县发改局主办。我局高度重视,深入调查研究,并多次与您进行了沟通交流,经与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黄坛镇等协办单位全面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合理规划布局,增加充电桩数量”对策建议的落实情况。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县结合《宁海县“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和我县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情况,编制并发布了《宁海县加快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5-2027年)》。行动计划明确,到2027年底,全县累计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500个以上,充电枪5000个以上,建成超充站、换电站、V2G站点和光储充示范站点等累计达到20个以上,基本建成与新能源汽车拥有量相适应的充电设施体系,形成布局合理、智能便捷、快慢互济的城市五分钟、城乡半小时充电圈。实现文旅、公路、农村、住宅场景全覆盖,同步推广全液冷、光储充、V2G等新技术应用。

截至2025年5月底,我县已累计建成公用和专用充电站点280个、充电枪2725个,其中乡村站点176个,充电枪1348个,占49.46%,已全面接入浙里办“一键找桩”便民服务。

二、针对“完善配套设施,提升用户体验”对策建议的落实情况。

目前,我县已建成集休息室、自助洗车和自动售货机等综合服务驿站(金水路站)1座。同步建设一批光储充一体化站点。今年,我县已在辛岭停车场、范家桥头建成光储液冷超充站点,充电枪共计70个,计划年内在国之投家居广场、车辆检测中心、日用品市场等地陆续完成光储充站点建设。

三、针对“助力文旅融合,带动产业发展”对策建议的落实情况。

今年我县重点聚焦景区、乡村、公路沿线等领域,全面推进建设。景区以3A级旅游景区充电设施全覆盖为重点,同步推进其他景区配套建设;农村充电基础设施方面,结合未来乡村、和美乡村创建,重点在茶院、梅林、越溪等地布局一批,全力配套长街总浦塘村、力洋小青村、前童柘湖杨村等第四批未来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利用高铁站、城/乡际汽车站、景点景区以及其他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等已建成停车场,建设快慢结合的充电基础设施。充分利用服务区停车场资源,打造连贯“两极、三纵、多点”的城际快充网络,实现电动汽车出行无缝衔接,实现全县绿色出行无缝衔接。

四、针对“强化日常管理,保障稳定运行”对策建议的落实情况。

为稳定保障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行,《宁海县加快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5-2027年)》明确要求充电设施运营主体每半年至少开展安全检查一次。县发改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每年至少开展2次充(换)电基础设施实地核查工作,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电、施工、计量、标价等方面。县市场监管局强化对产品质量监管,对县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生产、销售单位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制定下发生产、销售端充电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重点检测绝缘电阻、漏电保护等关键性能参数,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同时加大对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通过 “双随机、一公开” 等方式,定期对充电设施的计量器具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运营企业是否落实计量管理制度、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充电设施等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在偏远山区扩面安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够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和监督。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