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6983943/2025-680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6-23
发布日期
2025-07-01
发布单位
县发改局
县发改局关于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5-07-01 09:58:47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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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德满代表:

您在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适当降低甬城泊车收费标准,提升泊车位使用效率的建议》已转给我局主办,县住建局、县城投集团协办。办理期间,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周家辉副主任为组长,有关单位业务科长为成员的办理工作小组,协商确定了办理方案,深入调查研究,并与您进行了沟通与交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适当降低二级、三级泊车位的收费标准”对策建议的解释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宁发改价〔2024〕2号),政府定价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最高限价管理,运营单位可根据实际运营情况,适当下调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下浮幅度不限。调价周期、运维实际等原因,已与您当面进行过沟通解释,我们暂时不考虑对二级、三级泊车位停车收费标准作出调整。个别路段后续将通过收费路段等级降低的形式,实现收费标准的降低,以提高道路泊位利用率。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停车服务收费价格管理工作,动态了解政策实效,适时做好政策调整完善工作。

二、针对“加大宣传,让群众知晓公示城区道路泊车位的数量和收费标准”、“对接高德和百度等导航APP,将车辆有序引流至二级三级道路”对策建议的落实情况

宁波甬城泊车平台开通初期,已对接了高德、百度导航等APP,希望将车辆有序引流至二级三级道路,然而在实际使用中,由于系统存在瑕疵,造成百姓投诉率增高不下,最终宁波甬城泊车决定关闭停车引导及车位数量显示功能,只开放附近停车场查询功能。我县智慧停车系统作为宁波甬城泊车系统的子系统,停车引导及车位数量显示功能也同步关闭。

我们将联合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运营单位的监管,督促相关公司提升管理水平,加大宣传,通过在道路数字显示屏增加附近停车场名称、距离等信息,在停车车辆周转率不高及场地较大的停车场增加洗车场等附件设施,不定时举办停车场包月、包年返利等多项方式,让群众知晓公示城区道路泊车位的数量和收费标准,进一步提升停车资源有效利用。

感谢您对我县道路停车收费工作的关心支持!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