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群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宁海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有序发展的提案》(第1号)已收悉。此提案由县商务局主办,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县供销联社等单位协办,办理期间,我局高度重视,由分管副局长陈名牵头,多次组织跨部门工作会议,对提案内容进行专题研究办理和落实举措。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粗放经营和管理机制缺失”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行业准入体系。参照《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相关内容,我局制定了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再生资源集散站、再生资源回收站的规范化运营参照标准,如“回收站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不得异地经营;回收站应遵守安全生产、消防、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等硬性条件,提升了行业准入门槛并有效遏制了回收站点的非法行为。
二是构建“部门联动+数字监管”机制。近年来,我局共开展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5次,其中2次行动时间贯穿全年,区域覆盖达到100%;另对跃龙街道、桃源街道主城区范围集散区开展了阶段性攻坚行动3次。以上5次行动我局均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对重点任务、工作步骤、职责分工、工作要求等进行了明确。累计召开了部署会、现场会、推进会、会商会等各类大小会议20余次,建立了由8个部门组成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小组,累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0余次。累计清空上枫槎原养猪场、吴家岙、溪南、梅花山、坑龙王、溪旁徐、杏蒋等集散地7个;累计取缔回收站145个,拆除简易棚85处,附属棚42处,转移集装箱17个,劝退废品回收租户123户。为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和加强行业监测,我局搭建了“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平台—宁海子平台”,接入我县较大规模回收企业数据,实现回收量、回收品种、销售量等每月监测,经与环卫数据的测算比对,我县城镇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了79.26%,高于全大市平均水平。
三是以“行业自律”补齐管理与服务短板。宁海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于近年完成换届重组,吸纳会员单位50余家,制定了《宁海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自律公约》,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协会全年组织环保法规、安全生产等培训6场,覆盖从业人员500余人;协会同步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安全培训、信息报送等工作。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协会微信群及时向会员发布各类行业资讯、政策动态、技术创新等信息,强化会员单位间的信息共享与互动交流,有效连接了行业各方力量。
二、针对“网点布局失衡和市场发展瓶颈”的问题落实情况
一是织密城乡回收服务网络。按照“每2500户设置1个固定回收点”标准,我局编制了《宁海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专项规划》,全县共规划集散中心1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中转站7处(生产生活性集散站);回收站点210个,本规划与《宁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相衔接。按照宁波市民生实事工程项目实施要求,我局于2021年引入“搭把手”“章鱼回收”等回收企业运营,在全县各大小区、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设置智能回收站150个,财政补贴316万元,实现“统一标识、统一称重、统一清运”。
二是打造“双核驱动”专业市场体系。推进县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一期)升级改造,新增(改造)大型智能化分拣加工线3条(机械设备4台/套),废金属分选加工能力提升30%;梅花山再生资源集散中心二期工程已于2025年3月开展土地政策处理、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规划建设“分拣加工区+环保处理区+综合服务区”,预计2026年投用后可吸纳100余家回收户入驻,形成“前端回收—中端集散—末端处理”闭环。
三、针对“产业发展遇到瓶颈”的问题落实情况
一是支持企业升级改造。为鼓励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采购先进设备,加大技术投入,我局出台了《宁海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鼓励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对分拣中心设施设备、厂房建设等投入按照20%给予补助,最高可达50万元。2022年—2024年,县财政对浙江红葫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宁海阿凡达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等企业分拣中心改造项目累计补助46.8万元。
二是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在数字化时代,我局积极助力企业搭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其中“红葫芦”智能化固废收运平台表现突出。该平台融合移动大数据、物联网等前沿技术,产废企业只需线上操作下单,清运团队便能迅速响应,物流实时定位跟踪技术让回收流程全透明,借助平台数据分析,优化了20%的回收路线,减少了运输成本,实现降本增效。
宁海县商务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