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09063018/2025-685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6-17
发布日期
2025-07-14
发布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70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5-07-14 14:23:10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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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工会界:

贵界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槟榔防控保护未成年人健康的提案》(第170号)已收悉,此提案由县市场监管局主办,县教育局协办,办理期间我局王东海局长专门就该提案进行部署,明确由薛波副局长牵头,产品质量科负责认真抓好办理和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强化实地监管力量”对策建议的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滕书记“槟榔问题切口不大,但意义不小,要全面加强槟榔防控,具体请市场监管局牵头”批示精神,牵头开展槟榔专项整治,以校园周边店铺、便利店、商场、超市等为重点对象,全面摸底,深入排查,重点关注槟榔销售单位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将槟榔与食品混放,以食品名义展示、诱导性营销以及销售三无槟榔产品等不合规经营行为。积极组织槟榔经营单位签订承诺书,督促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宣传或销售槟榔、不将槟榔制品与食品混放销售等要求。截至目前,累计检查槟榔销售单位345家次,发现并整改槟榔与食品混放销售等不合规经营行为12起,现场发放督导整改书12份。同时,加强对学校小卖部、食堂等场所的管理,严禁销售槟榔产品。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联合对宁海中学、知恩中学、柔石中学、正学中学、一职高等9家寄宿制学校内的小卖部开展全面排查,未发现存在销售槟榔的现象。下步,将持续强化校园周边店铺、便利店、商场、超市以及网吧、酒吧、KTV等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管,建立市场监管、教育等多部门联合巡查机制,对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实施常态化动态化巡查,严控未成年人购买槟榔。

二、针对“强化平台监管责任,严控网络渠道销售槟榔”对策建议的落实情况

4月21日,针对槟榔产品的网络销售,县市场监管局对饿了么、美团等电商平台区域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加强平台管控,要求线上销售单位严格落实“不得以食品名义展示槟榔”等要求,对违规展示槟榔的商户予以强制下架处理。目前,国家层面对于槟榔仅要求独立分区销售,不得作为食品销售,不得把槟榔制品与食品混放销售,但尚未出台相应罚则。下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积极向上对接汇报,争取由省市局出面推动出台关于槟榔的管理细则,明确相关条款及罚则,进一步规范槟榔销售,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三、针对“摸清摸实县域槟榔销售点,全面规范市场销售行为”对策建议的落实情况

为切实加强槟榔防控,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县市场监管局积极与县教育局沟通对接,召开专题会商会,明确责任分工,研究落实举措,并达成一致意见:由县教育局负责加强校园宣教,引导学生不购买不食用槟榔及其制品;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指导槟榔经营单位合规经营,不向未成年人宣传销售槟榔,切实强化联管联防。会后,县市场监管局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启动槟榔产品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相关科室及各基层所迅速排摸全县范围内槟榔销售单位底数及销售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共排查出槟榔销售单位583家。县教育局进一步严格校园管理,各学校加强对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等场所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下步,将持续开展县域槟榔销售点排摸工作,动态更新槟榔销售单位底数,严查不合规销售行为,规范槟榔销售行为。

四、针对“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对策建议的落实情况

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开展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不得向未成年人宣传或销售槟榔制品的要求。县市场监管局专门制作槟榔危害提示单,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未成年人正确认识槟榔、理性消费。县教育局将咀嚼槟榔的危害纳入学校日常健康教育课中,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课、橱窗展板、校园广播等方式宣传咀嚼槟榔的危害。同时,发挥小手牵大手的作用,让学生回家后劝阻家长咀嚼槟榔。此外,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教育局实地走访校园内部及周边,了解学生购买槟榔的情况,并普及相关知识。截至目前,已对345家槟榔经营单位进行现场宣教,面向经营户和消费者发放槟榔危害提示单600余份。下步,将由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教育局牵头,进一步拓宽宣传载体,联合开展“槟榔”主题普法活动,通过案例讲解、知识问答、发放宣传告知书等形式,强化未成年人认知。

非常感谢贵界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关心。我们将持续深化协作,强化槟榔销售监管,筑牢防护网,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