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海县强蛟镇团结塘海塘安澜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投资〔2024〕125号)文件批复同意建设。业主单位为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由宁波四明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价为493.2285万元。项目位于强蛟镇团结塘,主要建设内容为除险加固海堤K0+000-K0+671段,长671米,维修加固水闸1座。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致使工程发生以下变更:
1、根据技术交底的会议纪要内容及启闭机梁根据闸门板安装的实际情况,为防止安装时稍有误差导致闸门板无法进槽,现将启闭机梁间距由原设计的390mm调整至500mm,为防止启闭机房内电气设备腐蚀,启闭梁间空隙不锈钢格栅盖板调整为600×500×40高分子复合树脂盖板(阻燃系列),为防止闸门板启闭时造成闸门板卡死,现将工作门槽宽由原设计的340mm调整为380mm,同时闸门板结构尺寸及其他细部结构做相应调整,增加1.5882万元。
2、内河侧围堰根据水下的实际地质情况,松木桩打不下去,对围堰长度及结构断面型式做出相应调整;根据外海侧现场实际地形和底高程情况,外海侧围堰原设计为典型二断面(长39m),调整为将围堰结构分别调整为典型断面一(长11m)、典型断面二(长26.5m)及典型断面三(长17.5m)。增加4.0408万元。
3、原老闸与新闸间的电线老化失效,为运行管理安全需要重新铺设电缆,具体为堤顶地梁内预埋Ø75UPVC管,管内铺设YJV-0.6/1 4*10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长度180米。增加1.2600万元。
4、路缘石弧面与堤顶路面、花坛衔接不协调,影响美观,将堤顶0+321~0+671段路面侧石原设计为预制路缘石(1000×350×150mm),调整为花岗岩侧石(1000×300×120mm),长度由770m调整为700m。增加3.2149万元。
5、因现状树木种植不规则,停车场的车位之间的乔木保护带无法实施,且由于树木根系比较发达凸起,导致靠树木边铺砌植草砖时拱起,且两树木间距较小,由于树边植草砖拱起时导致停车不便,将植草砖调整为12cm厚C30砼路面,停车场面积由原设计的1500平方米,调整为900平方米,路边排水沟断面根据现场实际进行调整,相应的各工程量进行调整;排水沟上400×500×40复合材料水篦子/B125工程量清单中漏项,将其材质调整为球墨铸铁。减少6.4870万元。
6、根据施工设计图,背水侧0+150~0+670段埋石砼地梁及压顶长度实际为520米,具体做法为15cm石渣垫层、0.6m×0.8mC25埋石砼地梁、15cm厚C25砼压顶,工程量清单中该三个子项目的工程量计算有误,对15cm石渣垫层、0.6m×0.8mC25埋石砼地梁、15cm厚C25砼压顶三项工程量调整。增加8.8844万元。
7、外海侧新建翼墙位于外海围堰内,翼墙施工会对围堰造成影响且新建翼墙处为岩体,现状保存完好,取消该段翼墙;原设计闸门内河侧需新建踏步1,因踏步位置存在一座配电房及高压电线,施工时存在安全隐患,取消踏步1;新建踏步2原设计位置需占用公路,对踏步2进行优化设计为单侧上下。减少3.4856万元。
8、0+650景观小品处,原防腐木栏杆未设计栏杆基础,新增30*30cmC30砼栏杆基础,下设10cm碎石垫层,栏杆长度为70米。增加0.5668万元。
本次为第一次变更,变更金额合计增加 9.5824万元,具体以第三方审计为准。经镇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示。
一、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7月30日
二、 联系电话:0574-65199619
三、 通讯地址:宁海县强蛟镇峡山社区振兴路8号
四、 联系人:王卫卫
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