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7979/2025-683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6-20
发布日期
2025-07-04
发布单位
长街镇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复函
王贤广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申请三干线南塘段河道两侧加装防护栏的建议》(第131号)已收悉,此建议由长街镇人民政府主办,宁海县水利局协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长街镇人民政府与宁海县水利局会商,考虑到建议的必要性,同意将三干线南塘穿村段河道加装防护栏的事项纳入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中实施。
目前,该项目已落实实施主体,为宁海县水利局。已落实建设区域,为三干线南塘村穿村段河道。下一步,将做好工程设计工作,预计今年11月份完成。
感谢您对长街镇农村工作的支持。
长街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