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在锡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耕地动态监管和保护机制、撂荒地整治的建议》(第93号)已收悉,此建议由宁海县农业农村局主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办,办理期间我部门与协办单位共同开展专题研究,并制订相关方案举措。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强化耕地动态监管”对策建议的落实情况
1.提升动态监管水平。组建“田长制”三级田长队伍约1100人,实施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鼓励村级巡查员自愿开展日常耕地保护巡查。加强日常耕地违法地面巡查监管,建成“耕地智保”应用平台,强化数字化赋能,依托高位视频监控232个,对我县耕地实施全方位全时候监控,遏制耕地“两非”。
2.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资规局加强部门合作,已联合印发《关于严格制止耕地抛荒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利用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宁海县“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常态化具体工作措施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宁海县耕地保护补偿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在耕地抛荒整治、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大棚房”整治及耕地保护等工作中进行数据共享,建立了部门协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共同解决耕地监管中的问题。
二、针对“完善耕地保护机制”对策建议的落实情况
1.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县农业农村局每年都会制定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实施方案,原则上将一周年内种植一季(含)以上符合补贴类型要求作物的耕地统一纳入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元/亩左右。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155.83万元,涉及21.34万亩耕地,8.68万户农户。同时,县资规局也在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发放耕地保护补偿资金。该专项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使用,可用于耕地保护涉及的农田基础设施修缮、高标准农田管护、地力培育、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功能恢复、“田长制”建设和其他耕地保护重点工作。2024年县资规局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偿资金1836.35万元。
2.持续政策激励。扶持粮油大户财政补贴,强化土地流转,给予大(小)麦和单季晚稻规模种植户实际种植面积补贴120元/亩,早稻350元/亩,连作晚稻170元/亩,油菜220元/亩。2024年全县规模粮油大户实际种植面积13.48万亩,发放补贴2262万元,比2023年分别增加了2.0%和9.0%。
3.提升耕地违法处罚。根据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非法占用耕地罚款由原最高处罚30元/平方米提升到最高可处罚1000元/平方米,罚款额度和惩罚力度大幅提升。
三、针对“整治撂荒地”对策建议的落实情况
1.培育新型农业人才。大力推动农创客、青创农场等创业创新载体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产业融合发展,孵化农业农村新型业态。成立新农人联谊会、农创客发展联合会,组建“农创智库”,培育农创客1200人。新型农业人才的培育,极大拓展了农业生产发展方向,探索出一条耕地保护和乡村振兴新路子。
2.探索破解抛荒难题。黄秦波副书记、杨周宏副县长高度重视“探索破解耕地‘两非’整治碎片化及山坡地弃耕抛荒难题”,2月11日,共同带队赴桑洲镇六合村开展实地调研、召开现场专题会,提出“集中流转、连片整治、因地制宜”等指示意见,并强调“以六合村为试点,摸索经验,成熟后全县逐步推开”。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农业技术专家科学制定山区耕地种植利用方案,提出发展“旱杂粮+道地中草药”等粮经轮作模式,力求统筹平衡永农“种一季粮”要求和综合种植效益。推动六合村因地制宜开展农业招商,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已对接宁波新龙医药有限公司落实300亩艾草订单、桑洲镇金岩家庭农场落实150亩白术订单、结对国企落实150亩水果玉米及高山蜜薯订单,共计600亩。此外,已完成与北京大有农业洽谈山坡地种植订单玉米试点事宜。
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农田建设项目列入县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新建高标准农田、绿色农田、改造提升等续建、在建项目。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补助标准不少于1500元/亩、绿色农田建设补助标准不少于5000元/亩、新建高标准农田补助标准不低于3000元/亩。今年上半年,农田建设续建在建项目完成投资额6500万元(2023年前续建项目5400万元+2024年新建项目1100万元),同比增长120%,已完成全年总投资额的72%。预计12月底前,全年共完成投资1.03亿元,其中,2023年前续建项目完成6700万元,2024年新建项目完成3100万元,2025年新开工建设项目完成500万元。我县集中力量建设和改造提升我县高标准农田,提高了农田旱涝保收能力,保障了我县粮食安全,促进了农业现代化发展。
感谢您对宁海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