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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三)
发布日期:2025-07-09 21:44:29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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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76号)文件精神,现将已整改完成的5件信访交办件整改验收工作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9日至7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如实反馈。联系电话:0574-89285119。(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验收销号公示清单(三)


宁海县美丽宁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宁海县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9日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验收销号

公示清单(三)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是否属实

整改措施

整改目标

整改效果

备注

1

X3ZJ202405190081

宁波市宁海县前童镇存在以下问题:1.宁波新成包装有限公司、新成鞋业、前童镇橡胶厂等排放废气异味重,影响周边百姓生活;2.鹿山路上有一家豆腐厂,生产废水直排外环境,污染周边河道和地下水。

部分属实

1.立案查处。2024年5月20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对宁波新成鞋业有限公司、宁海童记豆制品厂涉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或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加强帮扶。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前童镇政府督促宁波新成鞋业有限公司、宁海童记豆制品厂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指导企业合法合规生产。同时要求宁波新成鞋业有限公司在完成项目审批及污染防治设施安装前不得恢复生产;宁海县童记豆制品厂进一步完善生产废水收集系统和防渗漏措施,防止跑冒滴漏,做好厂区内雨污分流工作。

3.强化监管。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前童镇政府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强对宁波新成包装有限公司、宁海童记豆制品厂的日常监管,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宁波新成鞋业有限公司、宁海童记豆制品厂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指导企业合法合规生产,同时要求宁波新成鞋业有限公司在完成项目审批及污染防治设施安装前不得恢复生产;宁海县童记豆制品厂进一步完善生产废水收集系统和防渗漏措施,防止跑冒滴漏,做好厂区内雨污分流工作。

1.已对宁波新成鞋业有限公司、宁海童记豆制品厂作出行政处罚。

2.宁波新成鞋业有限公司已停产,并已拆除相应的生产设备;宁海童记豆制品厂新增了1套废水治理设施,低浓度废水经生化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并完善了生产废水收集系统和防渗漏措施。

3.宁波新成包装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经监测符合相关标准。


2

D3ZJ202405210038

宁波市宁海县下徐村宁波雄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没有环评审批,生产导致下徐村文化礼堂周边有塑粉,公司抛丸机噪声扰民。

部分属实

1.宁海分局对该公司涉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2.该公司拆除喷塑、抛丸机控制电源的源开关,清理厂界东侧围墙上的塑粉,并提交了整改承诺书和喷塑、抛丸生产委外加工协议。2024年5月24日,宁海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符合相关标准。

3.宁海分局、茶院乡人民政府将督促指导该公司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指导企业合法合规生产,并责令企业在未取得环评批复之前喷塑、抛丸生产工艺不得恢复生产。

宁波雄辉机械有限公司合法合规生产。

1.已对宁波雄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该公司喷塑流水线、抛丸机已断电停用,仅保留焊接、切割等机加工工序。该公司厂界东侧围墙上的塑粉已清理完毕。

3.该公司厂界噪声经监测符合相关标准。


3

X3ZJ202405280165

宁波市宁海县岔路镇下畈村引进的农村农家乐及儿童乐园的《岔路镇下畈村田达项目》,用钢索及其他工具将防护林的树木毁坏。

部分属实

拆除松树上加挂的钢索配件。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已拆除松树上加挂的钢索配件。


4

D3ZJ202405270036

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中贺汽配有限公司,该公司由三地块组成,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B块土地位于石家新村25-1号,2017年9月1日已被立案查处过,但违规厂房1号处未拆除,该厂房改变农用土地性质 ,现在该处已动工建造6层楼丁类2号厂房;C地块位于石家村666号 ,厂房围墙扩建占用五市溪绿化带;该公司法人石某军在石家村洪家湾农用地上大搞建设,破坏生态环境。

部分属实

1.对25—1号地块厂房(即1号厂房)按照规划要求完成退让拆改。

2.拆除违规占用五市溪绿化带建造的围墙。

厂房按照规划要求完成退让拆改,拆除违规占用五市溪绿化带建造的围墙。

1.已拆除石家新村25—1号地块厂房。

2.已拆除违规占用五市溪绿化带建造的围墙,并按照审批红线重新建造了围墙。


5

X3ZJ202406030047

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西家新村宁波中贺汽配有限公司长期占用村集体土地:1.该公司由三块地组成,其中一块土地位于石家新村25-1号,2017年9月已被立案查处过,但违规厂房仍未拆除,2023年相关部门对此地块重新规划后允许其建厂;2.该厂非法占用村集体农用地,厂区实际面积远超审批工业用地面积,违规扩建破坏五市溪绿化带树木。

部分属实

1.对石家新村25—1号地块厂房按照规划要求完成退让拆改。

2.按照石家新村25—1号地块审批红线重新建造围墙。

3.拆除石家666号地块南侧违规占用五市溪绿化带建造的围墙,恢复五市溪绿化。

4.拆除石家666号地块北侧违规占用西山线道路绿化建造的钢棚、围墙,恢复道路绿化。

1.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1.已拆除石家新村25—1号地块厂房。

2.已按照石家新村25—1号地块审批红线重新建造了围墙。

3.已拆除违规占用五市溪绿化带建造的围墙,并按照审批红线重新建造了围墙。

4.已拆除违规占用西山线道路绿化建造的钢棚、围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