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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063018/2025-69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8-08
发布日期
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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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2025年宁海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5-08-08 10:53:21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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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标杆县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坚持守底线与促发展并重,深化全链条智慧监管,压实风险防控责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擦亮“浙里宁好·食安单元”建设招牌,积极打造一批具有辨识度的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先行,为奋力打造“三万三城”奠定扎实基础。

一、聚焦责任落实,健全完善体系建设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推动包保督导工作落地落细。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机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落实网格职责清单和网格员事务清单,开展网格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三书一函”工作程序,促进协调解决跨部门重大食品安全问题。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覆盖开展企业培训,督促企业落实“两员”配备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指导种养殖主体通过“浙农优品”规范化开具“浙农码”承诺证。全面实施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规定,推动“主体责任清单”提质扩面,推进“两品一械”信用档案建设。

(三)深化部门协同治理。根据《意见》要求,强化食药安办牵头抓总作用,有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开展风险调度会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贮存监管机制、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食品安全寄递和配送监管协调机制、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合力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二、突出综合治理,集成推进风险防控

(四)强化源头风险治理。结合详查数据和粮食超标区域土壤监测数据,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形成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成果清单。确保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省定标准。

(五)强化全程全链追溯。抓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进一步扩大追溯重点主体和重点品种范围,“双重点”上链率达到95%以上,获证主体激活率达到60%以上。深化对接“合格证系统”和“浙食链”系统,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追溯数字化全链贯通。积极打通从农田到海外销售的追溯链,参与成立原产地赋码产业联盟,助力地方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帮扶地产食用农产品高质量高效率“出海”。

(六)深化分级分类监管。优化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级评价模型,探索同行查、同步查、检检结合,加快形成精准化、高效化、智慧化的食品安全监管检查体系。完善农资生产主体信用档案,拓展监督抽检、评优补助等信用应用场景。

(七)强化风险防控处置。推进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改革,提升风险防控精准性和有效性。全力实施“五位一体”基层食品安全治理集成改革,夯实食品安全责任根基。构建完善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控机制,不合格供应商熔断线索达3条以上。加强食品药品风险隐患排摸,全县实施食品抽检监测2500批次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达到1批次/千人以上,监督抽查比例不少于20%。农产品例行监测580批次、专项监测500批次、监督抽检(含瘦肉精)1560批次,保持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98%以上。持续优化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哨点监测布局,确保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全覆盖,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样本采样检测任务全年达到180份以上。对集采新中选药品开展全覆盖检查和全覆盖抽检,药品抽检不少于180批次,化妆品抽检10批次,国家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达99.5%以上。医疗器械抽检不少于10批次,抽检合格率96%以上。加强食品药品部门信息通报与风险会商,年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1件/千人。持续完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联动机制,不合格食品及时办结率保持100%。

(八)推进农兽药残留问题治理。聚焦鳊鱼、牛蛙、山药等药残问题突出品种,督促生产、收购主体全面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持续开展综合治理。持续推进“菜篮子安全守护微改革”,覆盖90%以上农贸(批)市场,生鲜门店纳管率达到95%以上。

(九)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治理。纵深推进中纪委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两年行动。深化“四色码”应用,加大对民办、技工等学校以及自主经营模式下“劳务派遣”团队的日常监管。提档升级15家中小学校食堂,实现中小学校食品安全量化A级达到60%以上。新建成省级“阳光配送”企业2家以上。着力打造校园食材安全治理新模型,实行源头供应商风险分级分类管理。

(十)深化网络销售食品安全治理。督促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及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供应链主体数据库,强化对县内直播带货头部主播及网络销售的地产企业的抽检。督导进口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探索构建“线上监测+线下查处”的网络食品监管模式。

(十一)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有效运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智治应用场景,实现与许可系统数据以及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入网退网商户等信息实时比对、校验,严防“幽灵外卖”,全面清理“一证多店”,有效净化外卖市场环境。打造1个无堂食外卖聚集区规范化样板。实施外卖骑手“随手拍”等社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二)深化餐饮集群和连锁餐饮治理。开展餐饮集群、餐饮服务连锁企业食品安全集中治理,实施具有一定规模、影响力和区域特色的餐饮街区(特色美食村)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压紧压实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和分支机构食品安全责任,引导建立餐饮街区“管理方+商户”、连锁餐饮“总部+门店”组团的自治模式。

(十三)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集市食品安全治理。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以及展销会、庙会等有举办方的集市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服务乡村电商,督促举办方履行事先备案、审核审查和经营管理等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假冒、侵权、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违法情形。建立健全农村食品配送网络,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推广使用冷链物流,保障生鲜产品的新鲜度和品质。

(十四)深化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督促肉制品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自查制度。加强对肉制品企业及其外租厂房、仓库等场所的检查,持续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问题线索全链打击、形成闭环。支持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引导行业升级标准体系、改进工艺、提升质量。

(十五)深化“两超一非”问题专项治理。以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为重点,规范许可准入门槛,督促企业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管控等制度,确保企业生产持续合规。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新版国标要求,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标签标注。

(十六)深化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治理。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新业态新模式开展治理,加强A级景区和星级饭店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小餐饮“净厨”行动,严查无证及超范围经营,重点整治后厨环境脏乱差问题。推广实施煎炸用油快检公示制度;探索解决菜场餐饮代加工点餐饮安全许可和监管问题。

(十七)深化药品重点领域安全治理。持续加强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集采中选产品、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医美产品、特殊和儿童化妆品等重点产品和委托生产、增线扩产、停产后复产等重点环节情形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飞行检查。

(十八)保持严打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深入开展“铁拳”“亮剑”“昆仑”“绿剑”“药剑”“国门守护”系列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大惩处力度。畅通线索移送渠道,健全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凝聚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合力。依法实施失信人员行业禁入。对判处缓刑并被宣告禁止令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大食药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力度,完善食药领域公益损害赔偿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强食品领域“职业索赔”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十九)落实重大活动保障。建立县级统筹、部门主管、属地负责的重大活动保障工作体系,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做好展销节庆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持续惠民利民,多维赋能夯实基础

(二十)深化“菜篮子安全守护微改革”。推动全县1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9家三星级以上农贸市场、15家阳光配送企业构建完善“溯源+检测+责任传导”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控机制。至2025年底,争取实现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快检室100%覆盖。严厉打击环农贸市场交易带生鲜店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环农贸市场交易带生鲜店常态长效治理机制。

(二十一)持续优化养老助供餐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对养老机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等助供餐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探索优化调整老年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标准。打造社区全龄友好食堂2家、老年共享餐厅1家,规范提升社区全龄友好食堂、老年共享餐厅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探索养老机构食材“阳光配送”+后厨“阳光厨房+体系导入”全链条规范化标准化阳光监管模式,提升养老助供餐监管质效。

(二十二)深入推进农村家宴惠农改革。加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运行管理,规范农村家宴备案指导。鼓励开展乡厨技能培训、村厨大赛等活动,提升乡厨队伍技能和食品安全素养。持续推动农村家宴规范化、市场化、产业化进程,有效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

四、激发企业活力,助力产业高质发展

(二十三)助力地产食品产业提升。贯彻实施“浙产好食品”产业提升行动,争取打造一批“浙产好食品”精品小作坊。打造宁海县食品生产实训中心,利用“监管+企业”双主体实训平台,推动具有宁海特色、地理辨识度的产品朝着品牌化、文旅化、高端化发力,深挖黄精深加工市场潜力。

(二十四)发挥“山海协作”战略优势。加强我县与景宁畲族自治县的结对合作,通过“线下展销+线上电商”双管齐下加强食品产品产销合作;鼓励引导消费帮扶企业赴景宁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定向采购,加强消费帮扶。

(二十五)实施政务服务增值暖企。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要求,优化许可审批系统。进一步规范新设食品小作坊,借助“VR样板”电子手册开展“入市第一课”云指导。加强政企合作,探索中药材实时荧光定量PCR研究成果的实际产业化应用。以包容审慎监管态度有效应对“地摊经济”“后备箱经济”等“外摆经济”主体备案登记、食品安全管理问题等。

(二十六)推动乡村共富振兴发展。聚焦农村食品小作坊,打造一批“乡村共富”示范食品小作坊。打通“共富工坊”展销渠道,协助注册“共富工坊”商标,推动产销一体化、品牌化、市场化运作。

(二十七)加强物流网络建设。积极参与全省药品经营“多仓一体化”改革试点,优化药品物流网格布局和运力配置,推进省域一体化药品仓储物流建设,助力药品经营企业降本增效。

五、强化能力建设,全面打造专业队伍

(二十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多元化业务培训,提升监管队伍综合能力。持续开展执法比武、检测竞赛、哨点培训等业务能力提升活动。抓好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健全药品监管队伍制度机制,深入实施“尖兵领航”“强基培优”“执法雄鹰”工程。推动药品零售与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融合,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打造惠民、专业、便捷的药事服务新模式。

(二十九)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持续开展承检机构年度检查、能力验证、数据核查,提高承检机构实验室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大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的投入,更新先进检测设备。

(三十)加强科技支撑保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保障。推广绿色种养殖模式和病害防控技术,推动农产品生产转型升级,做好省级以上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申报工作,争取新建市级优质生产基地1家。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研究,加强污染物检测新技术研发。促进食品药品安全机构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领军企业、大学科技园等开展科技合作。

六、坚持齐抓共管,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三十一)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深化食责险惠民改革,拓展便利化增值服务。持续创新“问题食品保险”“异物险”等险种,优化风险分担机制,深化“防控+服务”保险模式。完善“两代表一委员”监督机制,激活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力量。实施“红黑榜”信息公示制度。健全企业“吹哨人”制度,畅通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第三方机构和公众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线索。

(三十二)拓展科普宣传阵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周”“百姓点检”等活动,持续发布“食安科普指南”,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力度,提升公众素养。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发挥科普基地扎根基层、服务为民作用。着力打造“食安宁海”品牌,持续推进科学用药“百千万”培训行动,加大标准解释、宣贯和培训力度。

(三十三)深化反食品浪费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反食品浪费标准推广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十四)妥善做好舆情应急处置。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发挥专家委员会作用,妥善做好舆情回应。强化媒体交流,引导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理性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开展涉食品药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加强网上舆情风险研判和防范处置。

(三十五)全域推进“食安共富幸福村”建设。对准“浙里食安”省域共富跑道,围绕“食安”“共富”“幸福”三大目标,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集成要素资源,做强食品作坊、美食村、土特产、农村电商等食品业态,健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快农村家宴、养老助供餐、星级农贸市场、百姓点检等建设,在更高起点、更实基点上打造形成更具特色、更有成效、更富影响的“浙里宁好·食安单元”共同富裕县域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