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25〕30号)《宁波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甬政办发〔2025〕49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现公开征集宁海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和应用场景,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领域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印发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进一步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要求,结合我县情况,本次优先征集工业制造、现代农业、金融服务等领域相关场景,释放公共数据要素价值,实现民生服务提质与数字经济增值。
二、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要求
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授权运营领域所需的专业资质、专业人才、技术积累和生产服务能力,并符合相应的信用条件,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浙江”等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
(二)技术安全要求
1.落实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
2.具备成熟的数据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具有相关系统开发和运营的实践经验。
3.近3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
(三)应用场景要求
1.授权运营的应用场景具有重大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
2.应用场景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在授权运营期限内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能够取得预期成效。
3.按照应用场景申请使用公共数据资源。
三、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17时止。
四、申报流程
(一)授权运营申请
申请单位根据《宁海县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申报模板》(见附件)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
其中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宁海县数据服务中心。电子版申报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专用邮箱(nhdsjphs@163.com),标题格式为“申请单位名称+场景名称”。
(二)联审比选
对场景申报方案进行论证,评估、比选场景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商业模式、可行性、合规性和安全性,按照评审结果,明确入选的场景申报方案。场景评估指标如下:
序号 | 指标分类 | 评估指标 |
1 | 场景评估 | 问题与需求导向 |
2 | 场景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 | |
3 | 场景的商业模式与可行性 | |
4 | 示范性与可复制性 | |
5 | 合规与安全 | 合规性和安全性 |
(三)实施方案编制
运营机构根据评审要求完善场景申报方案,形成场景实施方案。
(四)名单公示
场景实施方案经审核并确定拟授权运营机构。拟授权运营机构名单将在宁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按规定程序列入宁海县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宁海县数据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15968971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