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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宁海县第二批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主体及应用场景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6-01 16:42 信息来源:宁海县数据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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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25〕30号)《宁波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甬政办发〔2025〕49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现公开征集宁海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和应用场景,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领域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印发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进一步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要求,结合我县情况,本次优先征集工业制造、现代农业、金融服务等领域相关场景,释放公共数据要素价值,实现民生服务提质与数字经济增值。

二、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要求

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授权运营领域所需的专业资质、专业人才、技术积累和生产服务能力,并符合相应的信用条件,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浙江”等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

(二)技术安全要求

1.落实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

2.具备成熟的数据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具有相关系统开发和运营的实践经验。

3.近3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

(三)应用场景要求

1.授权运营的应用场景具有重大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

2.应用场景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在授权运营期限内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能够取得预期成效。

3.按照应用场景申请使用公共数据资源。

三、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17时止。

四、申报流程

(一)授权运营申请

申请单位根据《宁海县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申报模板》(见附件)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

其中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宁海县数据服务中心。电子版申报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专用邮箱(nhdsjphs@163.com),标题格式为“申请单位名称+场景名称”。

(二)联审比选

对场景申报方案进行论证,评估、比选场景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商业模式、可行性、合规性和安全性,按照评审结果,明确入选的场景申报方案。场景评估指标如下:

序号

指标分类

评估指标

1

场景评估

问题与需求导向

2

场景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

3

场景的商业模式与可行性

4

示范性与可复制性

5

合规与安全

合规性和安全性

(三)实施方案编制

运营机构根据评审要求完善场景申报方案,形成场景实施方案。

(四)名单公示

场景实施方案经审核并确定拟授权运营机构。拟授权运营机构名单将在宁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按规定程序列入宁海县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宁海县数据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15968971861)


附件:宁海县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申报模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