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海县清溪水库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同意宁海县清溪水库引水工程延伸段项目建议书(调整报告)的请示》(宁清司〔2026〕8号)和相关资料收悉。鉴于方案编制期基础资料有限,存在线路布置适配性不强等问题,难以充分契合现场施工条件、沿线生态保护红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为确保清溪水库原定供水目标顺利实现,兼顾向宁东水厂稳定供水及预留远期象山县供水接口,切实保障宁海县三门湾片区与象山县优质水源需求,需对输水管线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本次调整严格依据详勘地质成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属地乡镇专题会议纪要及专家评审结论,旨在进一优化工程布局、提升空间利用效果、有效规避实施风险,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建设合规、落地可行。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宁海县清溪水库引水工程延伸段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调整工程地址
新方案总体线位与原方案基本保持一致,具体线位做了细化调整,项目共涉及宁海县的3个乡镇(越溪乡、茶院镇、力洋镇),起点从清溪水库工程东申引水洞内接出,向北至官长村,再转向北偏东至越溪派出所附近,从老越溪大桥西侧位置架桥横跨白溪。该管道沿越沙线埋地敷设,顶管穿越X429,沿支路继续顶管至盘屿村北侧山体;而后转隧洞向东穿越山体至庙岭村南侧规划S314道路,管道沿规划S314埋地敷设,途中采用下穿或架桥的方式通过现状河道、水域,采用顶管方式穿越现状道路(或规划道路),在至新逸路后向北转向,沿新逸路西侧横穿G527后,进入宁东水厂。
二、调整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引水线路全长由15.85公里调整为16.23公里,采用输水隧洞与管道结合方式,其中供水管道由7.10公里调整为5.96公里;输水隧洞长度由8.75公里调整为10.27公里,隧洞直径2米调整为隧洞衬后洞径2.2m×2.2m(宽×高)。
三、调整项目总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由原批复57595.89万元调整为69939.61万元。
四、其他
其余仍按原批复文件宁发改投〔2025〕81号执行。
此复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