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甬综执〔2025〕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代拟了《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各界人士可将相关意见通过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至12月19日。
联 系 人:竺佳鑫 联系电话:0574-59983103
联系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35号
电子邮箱:nhzhzf@126.com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甬综执〔2025〕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X月X日起,《宁海县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确定的行政处罚事项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对原属于《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现不再纳入《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由原业务主管部门行使。
二、《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宁政通〔2021〕4号)、《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宁海县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2〕14号)、《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宁海县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39号)同时废止。
三、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调整实施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稳妥有序推进工作交接。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双向联合机制,拧紧监管执法链条、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执法合力。
附件:宁海县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征求意见稿).docx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X月X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文件内容,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对确定的25个领域1191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并代为起草了《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现就相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20年以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先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65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司〔2022〕74号)。目录印发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一些法律法规作了修订,有的机构职能发生调整。根据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管理要求,结合事项实施情况,经省政府同意,2025年4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对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进行调整。根据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管理要求,结合事项实施情况,拟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进行调整。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
4.《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甬综执〔2025〕12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全篇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通知内容,主要介绍了实施时间及同步废止的历年统一目录。同时,各业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双向联合机制,拧紧监管执法链条、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执法合力。
第二部分为宁海县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共计行政执法事项1191项,涉及25个领域,分别为档案13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7项、人防23项、发展改革40项、经信4项、教育24项、科技1项、民宗26项、公安8项、民政92项、财政59项、人力社保92项、自然资源26项、生态环境16项、建设450项、水利90项、农业农村1项、退役军人事务5项、应急管理10项、市场监管1项、粮食物资20项、林业140项、消防救援6项、地震6项、气象31项。《清单》包括了1191项行政处罚事项的序号、事项代码、事项名称、划转范围、备注、原法定执法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