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我办征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我办有序推进并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主任、书记总负责,分管副主任具体抓,综合科具体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有关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分工负责。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制度、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公开内容、公开程序进行明确要求和详尽规范,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工作信息7条,占58%,其他信息5条,占42%。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办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办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办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作,涉及到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需要各个科室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我办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着力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发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体化管理。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

  3、拓宽公开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增设信息公开栏等,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工作实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