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办继续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我办征迁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由办主任负总责、分管副主任亲自抓,综合科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各科室有关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做好配合。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制度、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予以积极落实。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公开内容、公开程序进行明确要求和详尽规范,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0条,其中工作信息216条,占98%,其他信息4条,占2%。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办受理依申请公开13件,另有1件依申请公开于2017年12月底受理,2018年1月份完成答复,以上14件依申请公开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办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针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共3件,其中1件为2017年度行政诉讼跨年件,该件被依法纠错,另2件暂未判决。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纵观一年来的政务公开情况,总体比往年有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还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工作上不够主动;二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三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2019年我办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持续将政务公开作为面向群众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抓落实,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积极探索新办法,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查缺补漏,巩固完善。

       4、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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