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现将宁海县人民政府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我县明确常务副县长褚孟形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我县今年人事变动较大的实际情况,要求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对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主管机构及专门操作人员进行重新明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县切实加大工作落实和制度建设。在下发《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的基础上,及时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若干规定》、《宁波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前进行审查的规定》、《宁波市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了明确。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我县明确常务副县长褚孟形为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由新闻发言人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全社会予以公布。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督促各单位更加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去年就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县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分值为倒扣分一分。今年县政府督查室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3次督查,有效加强和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分管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情况,采取动态培训、单独指导的形式,对新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逐一进行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确保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不脱节。

(四)《条例》学习、宣传、培训、督查情况

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通过各种方式对《条例》进行了宣传和解读,使该项工作深入人心,有效保障了社会各界获取政府信息,切实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提高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具体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党政信息中心全年召开了两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详细讲解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操作与日常管理。为督促各镇乡(街道)、各部门编制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以及确保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完整性、真实性,县政府督查室配合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今年共进行了3次政务督查。3月25日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情况进行了督查,于4月16日进行了督查通报。7月17日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概况”修改完善情况、上半年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办理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于8月6日进行了督查通报;12月9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完成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于12月16日进行了督查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到2009年

我县在“中国宁海”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县档案馆安放了电子信息屏来公开政府信息。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跟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件,第一时间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形式来发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我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信函申请5件,当面申请1件,内容均为要求公开拆迁相关情况。

(二)我县受理的6件依申请公开,具体为葛民代申请公开宁海县城东67—68地块与拆迁相关的一切信息,分别为: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6.一善巷10号葛民代户的地籍调查与土地登记及房屋登记簿;7.达到国家标准安置用房的《房屋质量保证书》;8.《关于同意对葛民代所有的被拆迁房屋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批复》(宁政函〔2009〕3号文件);9.对葛民代作出行政裁决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与申请强制拆迁听证会的全部材料、目录、办理情况;10.67—68地块全部被拆迁户安置结果明细表及葛民代有效的房产评估价值表等等。其申请对象是县政府、建设局、城市拆迁办、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房管处、银海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正平房地产评估师事务所。房管处为县建设局内设机构,银海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为县拆迁办下设拆迁机构,正平房地产评估师事务所为个体私营企业,经县政府法制办认定,并向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请示,认定共为依申请公开5件。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对葛民代所提出的10项公开要求根据单位职责进行了分解,并由各责任单位分别在15日内进行了答复,葛民代收到各单位答复后表示满意。

1件为宁海县强蛟镇峡山行政村村民陈金奎、尤建飞、尤桂荣向强蛟镇政府要求公开2003年1月至今峡山行政村征地拆迁面积及补偿费发放、使用情况,认为强蛟镇一直未答复,于2009年5月4日向宁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我县物价部门尚未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目前我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宁海县强蛟镇峡山行政村村民陈金奎、尤建飞、尤桂荣向强蛟镇政府要求公开2003年1月至今峡山行政村征地拆迁面积及补偿费发放、使用情况,认为强蛟镇一直未答复,于2009年5月4日向宁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宁海县人民法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获得相关政府信息。原告陈金奎等3人要求被告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并非为其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原告与被告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之间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所以宁海县人民法院驳回了陈金奎等3个原告的起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过去年一年的努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各责任单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氛围进一步形成,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基本跟2008年所遇到的情况类似:一是少数单位领导不够重视,尤其是县委、县政府目标任务考核范围之外的个别单位还没有实质性地开展工作;二是政府信息工作开展得不够平衡,一些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量偏少;三是不少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顾虑,担心政府信息公开给本单位带来麻烦。四是政府信息公开操作人员变动大、流动快,大部分都是兼职人员,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带来不少困难。

面对上述所说的困难,我们考虑将通过以下几方面的措施来加以改进:

1.加强制度约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被列入县目标管理考核,分值为倒扣分一分。通过去年三次督查,并根据督查结果严格进行了扣分,各单位领导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直接反映到了信息公开量的大幅度上升。对县政府目标考核外的一些垂直管理部门,我们将进一步与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衔接与请示,争取能出台更有效约束的措施,来责令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

2.加强培训。针对目前政府信息公开操作人员变动大、流动快的实际情况,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党政信息中心计划今年组织四次培训,一是培训新从事该项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二是培训信息公开平台逐步完善中需要注意的一些操作技能。


宁海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