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按照2019年宁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114090/index.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宁海县县前街18号,邮编:315600,电话:8928261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宁波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甬政办发〔2019〕45号)的要求,在政务公开上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决策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效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精准度、数据信息的时效性和价值性、政务服务的便捷性和透明度、政务公开制度化水平、群众获取信息的便利度和快捷性,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1)深入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一是突出重点,落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9号)的文件精神,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对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均落实相应责任单位负责公开。2019年全年共发布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40余条。

(2)深化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宁海县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8号)要求,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有保障性住房、危房救助、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招投标、产权交易等信息专栏。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细化明确公开责任主体,集中系统地公开共公共资源配置信息,深化单领域公开力度。链接设置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为重点公开领域专网,同时实现全县联网运行“政彩云”平台,共进驻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54家,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68件,采购总金额为96536231.5元,全力打造“阳光采购”。2019年共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28条,国有土地出让信息105条,矿业权出让信息3条、政府采购招投标373条、产权交易信息1000余条。

(3)深化公益事业信息公开

一是明确公开职责。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18〕106号),明确公益事业相关信息的公开主要责任单位,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对公益事业信息公开实行常态化监督管理,对各责任单位公开工作进展进行跟踪,对公开内容不定时抽查,对公开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合力推进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规范公开程序。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对需公开的公益事业领域政府信息内容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完善公开内容,划定公开单位,明确公开时间,规范公开流程。同时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相关工作,保障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常态化、流程化、规范化推进。2019年,共发布社会救助和福利信息91条,安全生产相关信息223条,就业创业相关信息47条,养老服务信息20条,食品安全信息59条。

(4)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公开

宁海县始终将“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一号工程”抓实抓细,取得了丰硕成果。“审批法庭”机制采纳为今年省人代会议案和全国政协提案。群众身后事“一次也不跑”、食品经营许可“最多核一次”等改革经验获全省推广。2019年7月份发布的2018年浙江省营商环境试评价中,宁海是全省16个试评价县(市)之一,营商环境便利度位居全市第1,“互联网+政务服务”主要指标位居全市前列。2019年12月,获评“2019年度中国营商环境百佳示范县市”。

(二)依申请公开

一是出台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3+N+X”机制。对各单位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确保不出现程序性、原则性的纰漏。特别是一些内容比较复杂疑难的信息公开申请件,主办机关主动会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沟通,注重听取县司法局和法律顾问意见,有效规避后续法律风险。2019年共完成依申请公开答复402件,实现行政诉讼案件和败诉案件双下降,依申请公开诉讼案件的数量同比下降77.3%,败诉案件同比下降33.3%。二是建立政务公开业务定期培训制度。近年来,我县每年都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邀请浙江高等院校教授学者、省市法院行政庭的法官、市里知名律师及第三方评议机构专业人员,以理论探索、业务分享、互动交流等方式,围绕每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网站建设等内容,为全县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专题授课和释疑解惑,有效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今年共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切实履行对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网站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制度,办公室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及时性、内容准确性、格式规范性、栏目更新情况等进行常态化监测,坚决杜绝“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不更新”等问题发生。阶段性开展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保密检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严防网络泄密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主流媒体意识,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按照切实做好政务动态信息发布工作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11月5号开始实行《关于要求上报政府工作“大事要事”的通知》,同时执行关于政务公开信息报送的考核机制,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抱紧拳头,形成合力,守好阵地,依托“宁海政府网”移动客户端、“宁海政府网”官方网站、“宁海政府网”微信号,构建多元政务新媒体整体协同、迅速响应的矩阵体系,全面提升全县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二是及时准确发布政府工作中的“大事要事”,为公众了解我县政府活动中的重大事项提供信息服务。通过“大事要事”上报机制,在“宁海政府网”移动客户端、“宁海政府网”官方网站、“宁海政府网”微信号政务融媒体平台中紧扣政府工作重点热点,以“150字内超短文+图片”形式进行权威、精准、实时报道,让民众可以清晰准备快速的了解政务信息。三是充分发挥“宁海发布”“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全年共发布微信、微博4419条。充分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及“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作用,全年共受理群众来电47706件,同比去年增加87.63%,按期转交率100%,按期办结率100%,无逾期受理办件。办好宁海县政府本级公报(一月一公报),同时建立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

(五)监督保障

一是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制发《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政务信息等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宁政办明电〔2019〕22号),该考核办法重点突出、统筹兼顾,充分发挥考核推进工作的作用。根据《2019年度浙江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宁海县政务公开评估分位列全省第一。二是进一步健全监测评价制度。主动公开“日日清”,全县发布的信息,由县政府办公室于当日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内容符合要求、格式无误等。网站更新“季季测”,每季度按照国务院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进行检测,发布《宁海县政府政务公开季度监测分报告》。全年未收到公众对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提出的意见及建议。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明确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开,县政府办公室专设政务公开科,明确2名干部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借这次机构改革契机,新设立智慧政务科,专门负责指导、协调宁海政府网网站、APP、公众号建设与管理。全县各单位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并对外公开;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人员变动时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备,呈现出上下联动、稳步推进的良好局面。创建宁海县政务公开钉钉工作群,以政务钉钉为平台,实现指令秒达、快速反应和督促检查,大幅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1

11

26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5

-6

10511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46

10

448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8

0

5371

行政强制

98

10

20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9

-48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68

965362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3

2

0

1

1

1

40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0000

1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8

00

1

1

0

2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0

0000

1

5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000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000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000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8

00000

8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9

2

0000

1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000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0000

1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0000

1

2.重复申请

6

0000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3

00000

13

(七)总计

397

2

0

1

1

1

40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1

00000

2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2

2

0

5

4

8

6

2

2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9年,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还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政务公开人才的培养明显滞后于工作发展的需要,多数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少,变动频繁,在岗人员欠缺较为系统的政务公开理论培训;政策解读水平仍有待提高,解读手段不够多元化;新媒体平台有待进一步整合,新媒体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二)改进措施

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与县委组织部对接,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列入主体班次培训计划,对在岗人员进行系统的政务公开理论培训。

结合职责权限和我县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