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应急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实施,办公室组织、协调,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继续开展《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继续完善公开信息,及时将人事变动和办公地点变动反映到公开信息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8年度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共261条,其中机构概况1条、政府信息规章(文件)98条、计划总结12条、工作进展6条、应急管理30条、统计数据11条、领导活动46条、政务动态30条、行政处罚0条、生产安全事故4条、通知公告16条、人事任免2条、财政预算决算2条、年度报告1条、政策解决2条。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完善和规范原已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信息数量为0条。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宁海县安全生产网(http://ajj.ninghai.gov.cn/)等网站进行公开。其次通过今日宁海、宁海电视台、宁海广播电台新闻媒体公开。再次是报送县档案馆现行文件阅览中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体平稳,在信息公开力度、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但也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存在工作对接延迟问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我局接下来将着重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政务信息更新速度,缩短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时间,增强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健全信息上报、审核制度,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信息报送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与工作能力,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更新上传信息,做到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全文在宁海县政府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跃龙街道气象北路358号,邮编:315600,电话:0574—59979656)。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宁海县应急管理局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数量

261

(一)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

0

(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261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0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0

(一)依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

0

2.传真申请

0

3.网络申请

0

4.信函申请

0

5.其他方式申请

0

(二)依申请受理数

0

(三)依申请答复数

0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0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0

6.其他原因

0

三、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三)其他纠错数

0

四、行政诉讼数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三)其他纠错数

0

五、举报数量

0

六、访问咨询数量

人次

0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一)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万元

0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1

其中: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