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宁海县卫生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海卫生网和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海县卫生局联系。(地址:宁海县天广路12号,邮编:315600,电话:65578749,传真:65578721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宁政发〔 2007 39 ),我局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下发《关于做好政府医疗卫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长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确定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承担具体工作,按时公开2010年可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2010年,县卫生局主要通过互联网(宁海卫生网和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卫生局子系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市民可通过上网查询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31日,县卫生局共公开政府信息1235条,其中宁海卫生门户网站1098条,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136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和比重

1.政策法规类信息18条,占所公开信息的1.5%,其中国家、省、市产生的有关医疗卫生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12条,县政府及卫生局产生的规范性文件6条。

2.业务类信息774条,占所公开信息的63%,其中工作信息652条(包括下属单位工作动态),面向公众及卫生系统通知公示类信息75条,工作计划15条,人事招录、考核、公示信息9条,疾病预防预警信息14条,卫生数据统计5条,建议提案办理4条。

3.便民服务类信息453条,约占所公开信息的36.5%,其中涉及行政许可办事指南14条,医疗机构信息19条,县级医院专家门诊3条,网上办事417,其中局长信箱56条,投诉举报24,公众留言10条,在线咨询32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县卫生局门户网站“在线咨询”子栏目收到276宗关于人事招录、行政许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相关政策咨询,均通过网络及时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二)减免情况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部分信息收集、发布还不够及时;二是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三是从已公布的信息比重看,政策类信息公开偏少;四是信息公开的两个主要载体信息公开量不均衡,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内的信息公开做得还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网站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卫生局子系统进行更新维护。

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及时规范办理依申请信息的公开,增强群众对信息公开的信任。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工作开展督查,进一步增强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