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办发〔2004〕216号)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其中数据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

一、情况概述

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正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形式多样化、现代化,不断拓展和丰富公开内容,以推动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为总体思路,认真组织,强化公开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自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来,一直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办公室还牵头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同时,我局还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了局机关政府网站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经信局模块)建设。依托网站平台,及时发布了政府有关外工业经济、国内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重大决策、重要政务、重要措施,丰富了局机关政府网站的网页内容,及时公布了机构设置和职能、有关办事程序、办事承诺、办事进程、投诉电话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在以网站为主要公开形式的同时,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媒体、广告牌等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刊登发布政府出台的有关工业经济的重大决策、重大措施和重要规章;定期或不定期约见新闻单位,公开招商引资、市域产业对接等重大活动。充分利用办公楼大厅醒目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机关人员一览表、工作流程表、服务承诺、科室职能。畅通局长信箱、网上评议投诉等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二、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做到了应当公开的一定公开、可以公开尽量公开,以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同时为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我局尽可能做到及时发布,2011年我局由县经济发展局更名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并在机构概况一栏及时做了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其中政府决策信息1条,政府规章信息7条,工作信息27条,部门人事信息9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2011年度本部门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也无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机构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由于政务信息公开人员多为兼职,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一定的影响。

2、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不足。各科室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工作主动性不够,业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相应的改进措施如下:

1、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2、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积极创造条件设立专职信息人员,增加投入,着力改善办公条件。

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努力营造全局重视信息公开,积极发布信息的良好氛围。


                                     201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