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梅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梅林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宁海县梅林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0574)59956226。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本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街道从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上下功夫,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顺利开展。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建立机构,加强领导。街道建立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指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由街道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抓该项工作,并专门配备了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从而形成了街道各职能科室统一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街道年度考核项目,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2、认真梳理,编制目录。结合街道的实际,我们对政府信息作了一次全面梳理,然后按照统一的要求,编制了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所有应公开的信息都由主管领导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完整、界定准确。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及时处理新增的政府信息。

   3、主动公开,保证时效。按照要求,属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我们基本是在信息生成后及时予以了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基本是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能够及时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进行了公开, 对不能及时公开的,自接到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进行了答复。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6条,占20%;便民服务类的信息3条,占10 %;属于本街道业务类信息21条,占7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街道网站上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链接,并加强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工作,完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咨询情况

   本街道2010年度网上未共受理群众来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街道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街道的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街道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街道未发生针对本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0年度,本街道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些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尤其是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点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街道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街道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梅林街道办事处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