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越溪乡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街道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文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越溪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联系(联系地址:越兴路1号,邮编:315605,电话:65367600,传真:65367600。)现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我乡公开了近年来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成立了以乡党工委副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以党政综合办为中心的工作机构,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2年12月30日,我乡在县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5条,今年新增9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信息类别:《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概况1条;政府文件180条,新增31条;重点工作79条,新增17条;重点项目94条,新增18条;计划总结24条,新增5条;工作进展 3条,新增3条;统计数据3条,新增3条;政务动态167条,新增5条;政策信息3条,新增3条;人事任免19条,新增3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宁海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越溪乡信息公开子栏目,市民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本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建立了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12年,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申请办理情况

  因没有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本年度没有具体办理情况。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乡近年来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然存面临一些困难。

1、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不足。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工作主动性不够,业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强化。政府信息会因公文流转、保密审查等原因而滞后,使公众不能及时了解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从而影响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
  (二) 相应的改进措施如下

1、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2、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努力营造全局重视信息公开,积极发布信息的良好氛围。

3、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程序。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管理,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规范推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