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局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总结经验,继续做好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局按时公开2013年度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对做好政务信息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承办人具体抓。政府信息上网发布须经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严格审批,方能网上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占全年信息公开总量的1%;业务类信息189条,占全年信息公开总量的92%,是全年信息公开的重点;计划总结、工作进展类信息14条,占全年信息公开总量的7%。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县政府网站
通过“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部门信息 “县水利局” 中公开。
2、自身网站
通过宁海县水利局(http://sl.ninghai.gov.cn/)网站公布。
3、到本局咨询、查询
在局办公大楼一楼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本局地址:宁海县气象北路358号。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收到网上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良好,但是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有:一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大,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广泛,有待进一步完善。二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今后,我局仍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3、加强和完善本级网站建设,使我局政务工作真正做到公开透明,打造阳光水利。
附件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据统计 |
一、主动公开数量 | 条 | 205 |
(一)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 | 条 | |
(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05 |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 件 | 1 |
(一)依申请方式 | ||
1.当面申请 | 件 | |
2.传真申请 | 件 | |
3.网络申请 | 件 | 1 |
4.信函申请 | 件 | |
5.其他方式申请 | 件 | |
(二)依申请受理数 | 件 | |
(三)依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据统计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 件 | |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 件 | |
6.其他原因 | 件 | |
三、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
(三)其他纠错数 | 件 | |
四、行政诉讼数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
(三)其他纠错数 | 件 | |
五、举报数量 | 件 | |
六、访问咨询数量 | 人次 | |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 ||
(一)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 万元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据统计 |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 人 | 1 |
其中:专职人员 | 人 | |
兼职人员 | 人 | 1 |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