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人员、建章立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一是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公开预先审查、信息公开保密审核、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根据县政府确定的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依法有序地推进本局预算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预算资金的管理办法,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发展的作用。三是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踏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重点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落实,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差错。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涉及本部门机构概况、政府规章、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几项内容,以及本部门的工作动态和各类制发的文件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我县物价部门尚未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我局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本部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2015年我们将围绕省政府三张清单一张网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健全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逐步拓宽信息公开领域,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加强基础建设,及时提供并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4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宁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3月4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8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452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57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3.政务微博回应事件数

2

4.政务微信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书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