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水利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年1月1日起至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局按时公开2015年度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对做好政务信息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承办人具体抓。政府信息上网发布须经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严格审批,方能网上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7条,同比增长15.2%,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292条,占全年信息公开总量的24.2%。


2014-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县政府网站

通过“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部门信息 “县水利局” 中公开。

2、自身网站

通过宁海县水利局(http://sl.ninghai.gov.cn/)网站公布。

3、政务微博

通过新浪微博“宁海水利”公开

4、到本局咨询、查询

在局办公大楼一楼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本局地址:宁海县气象北路358号。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依法有据、严谨慎重”为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答复工作。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会商审核制度,不断强化“时限意识、沟通意识、质量意识”,以行政复议依法纠错“一票否决制”的坚决执行和规范答复文书等工作,确保申请的办理答复让申请人满意、经得起检验。2015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一件,按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良好,但是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有:一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大,内容不够广泛,有待进一步完善。二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今后,我局仍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3.加强和完善本级网站建设,使我局政务工作真正做到公开透明,打造阳光水利。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宁海县水利局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