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卫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地址:宁海县天广路12号,邮编:315600,电话:65578749,传真:65578721)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长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确定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承担具体工作,按时公开2015年可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2015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通过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市民可通过上网查询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公开政府信息186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和比重

  1.政策法规类信息43条,占所公开信息的23%,包括国家、省、市产生的有关医疗卫生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县政府及卫生局产生的规范性文件。

  2.业务类信息143条,占所公开信息的77%,其中工作信息127条(包括下属单位工作动态),工作计划13条,卫生数据统计47条,建议提案办理4条,财政预决算1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县卫生计生局无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二)减免情况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部分信息收集、发布还不够及时;二是便民类信息发布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卫生计生局子系统进行每周一次更新维护。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工作开展督查,进一步增强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