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宁海县一市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起至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海县一市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宁海县一市镇茂林路19号,邮编:315604,电话:0574-65361215,传真:0574-65369111。)

一、概述

2015年,根据县政府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整理和公布。我镇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镇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一市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镇党政办合并办公。为了更好地贯彻《条例》精神,我镇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党政综合办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我镇本着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原则,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适于公开的政府文件、重大决策等进行了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镇在县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2条,今年新增22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信息类别:机构概况1条;政府公文367条,新增28条;政府决策26条,新增13条;工作信息372条,新增91条;人事信息102条,新增15条;财政信息92条,新增74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互联网。宁海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一市镇信息公开子栏目,市民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本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年度收到收到申请2件,其中通过信函申请2件。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注重提高主动公开质量,着重抓好政策文件尤其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

(二)着力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一市镇人民政府


附件下载:2015年度信息公开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