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桃源街道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编制宁海县桃源街道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海县桃源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桃源街道科二路189号,邮编:315600,电话:0574-65336037,传真:0574-65336066。)

  一、概述

  2016年,根据县政府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整理和公布。我街道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了更好地贯彻《条例》精神,我街道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党政综合办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我街道本着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原则,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适于公开的政府文件、重大决策等进行了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街道在县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5条,今年新增14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有工作信息,政府公文,政府决策,人事信息,财政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互联网。宁海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桃源街道信息公开子栏目,市民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本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街道本年度接到66件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申请办理情况

  依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的要求,已经办理。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发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事项且未发生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切实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大事来抓紧抓好。

  (二)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20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66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64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66

  1.按时办结数

66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6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6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6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撤销申请数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 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0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