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卫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上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地址:宁海县天广路12号,邮编:315600,电话:0574-65578749,传真:0574-65578721)。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长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确定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承担具体工作,按时公开2017年可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了上级规范性文件、部门其他文件相关政府信息,并及时公开了部门职能、内设机构、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及事业单位考试录用等信息。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公开政府信息34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二)减免情况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求及上级部门对此项工作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开的信息覆盖面不够广,关系民生、民情的信息相对较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公开内容、延伸信息覆盖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开展。一是加强领导,形成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二是规范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三是加大宣传,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争取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