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力洋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力洋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宁海县力洋镇力洋东路15号,邮编:315602,电话:65101613,传真:65101551)。现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
年,根据县政府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整理和公布。我镇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镇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力洋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镇党政办合并办公。为了更好地贯彻《条例》精神,我镇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党政综合办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我乡本着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原则,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适于公开的政府文件、重大决策等进行了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镇在县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信息类别:政府文件26条、政府决策3条、工作信息79条、人事信息6条、财政信息43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1、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概况、政府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子栏目,已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群众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公共查阅点。设立档案室为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条,其中网络申请数0条,信函申请数2条。
  (二)申请办理情况。本年度及时办理2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答复数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无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切实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大事来抓紧抓好。

  (二)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力洋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下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