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 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镇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本着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原则,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适于公开的政府文件、重大决策等进行了公开。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1、成立机构,落实专人。我镇成立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由镇党委副书记分管,由党政办主任负责直接抓该项工作,并专门配备了1名党政办干部负责信息公开,要求各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党政综合办审核统一发布,从而形成了各职能科室统一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
2、及时公开,保证时效。按照要求,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要求在信息生成后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不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能够及时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进行了公开, 对不能及时公开的,自接到申请2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进行了答复。
3、用好载体,完善形式。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通过新媒体方式,比如微信、微博等及时有效、大范围地发布信息,增加信息的知晓率和传播率。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有效发挥公示栏、电子屏等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了更加方便群众获得我镇的政府公开信息,我镇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部署,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信息公布,及时将相关的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等信息在网上公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镇共发布信息548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策法规类信息,包括政府决策、政府文件等;2、业务类信息,包括工作信息、财政信息、人事信息、机构概况等,使群众能及时、快速的获得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方面作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切实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大事来抓紧抓好。
(二)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我镇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深甽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8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撤销申请数 | 件 | 0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