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越溪乡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编制宁海县越溪乡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海县越溪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联系(地址:宁海县越溪乡越兴路1号,邮编:315605,电话:0574-65367600,传真:0574-65367622)
  一、概述
  我乡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乡专门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越溪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乡党政办合并办公。为了更好地贯彻《条例》精神,我乡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党政综合办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我乡本着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原则,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适于公开的政府文件、重大决策等进行了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乡在县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5条,今年新增184条,发布政务微信7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信息类别:《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概况1条;政府文件366条,新增39条;政府决策239条,新增3条;工作信息589条,新增79条;提案议案59条,新增0条;人事信息75条,新增10条;财政信息15条,新增1条;地区介绍1条;年度报告7条,新增1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宁海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越溪乡信息公开子栏目,市民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本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通越溪政务微博,群众可通过关注微博信息了解越溪近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条例》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质与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动态类的信息过多,而涉及群众利益、公众关注度高、深层次信息较少,部分信息格式要素不够规范;二是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开展不平衡,差距比较大,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工作是推一推动一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其他公开渠道发布没有实现互通互联,造成信息不能共享、资源浪费,既是重复劳动,又不便公众查询。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特别是在领导层面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加强日常的监督指导,保持工作的经常性,进行定期督促检查,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信息公开质量。逐步整合资源,构建一体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进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
  



附件下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doc附件下载:宁海县越溪乡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doc附件下载:宁海县越溪乡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