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编制宁海县桃源街道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截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海县桃源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桃源街道科二路189号,邮编:315600,电话:0574-59956037,传真:0574-65336066。)
一、概述
2017年,根据县政府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整理和公布。我街道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了更好地贯彻《条例》精神,我街道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党政综合办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我街道本着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原则,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适于公开的政府文件、重大决策等进行了公开,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2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街道在县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6条,今年新增282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1、桃源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概况、政府公文、政府决策、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子栏目,已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群众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街道党政办为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街道本年度接到45件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申请办理情况
依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的要求,已经办理。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事项,但针对我街道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4件(包括1件2016年依申请公开的事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案件1件,全部撤销或部分撤销的2件,其他情形的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切实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大事来抓紧抓好。
(二)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桃源街道办事处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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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8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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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5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9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9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5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7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3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5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0 |
撤销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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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2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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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0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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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