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编制。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县有关要求,2016年胡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向纵深发展,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断扩展,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操作、加强培训宣传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2016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
乡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县政府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政综合办,明确了乡党政综合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部门,负责操作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操作。
我们要求各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党政综合办审核并在领导审核后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我乡本着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原则,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适于公开的政府文件、重大决策等进行了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各科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保护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积极组织全乡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讨论,要求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提高了全乡干部执行《条例》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乡在县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信息类别:机构概况1条,政府文件46条,政府决策0条,工作信息107条,人事信息10条,财政信息1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宁海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胡陈乡信息公开子栏目,群众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本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乡收到2份需要公开政府信息的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均已答复。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胡陈乡长山主村村民叶小莲诉宁海县胡陈乡人民政府不履行政府信息法定公开一案,叶小莲于2016年11月17日向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于2016年12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于2016年12月21日作出行政判决,要求我乡在规定时间内向叶小莲公开相关信息,我乡在规定时间做出答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缺乏一定的主动性,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没有制定出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种新事物,还没有被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基层的农民群众接受和知晓,应该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维护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2017年,我乡将继续按照市、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639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6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474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5 |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5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书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其中: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兼职人员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2.举办各类培训班 | 次 | 2 |
3.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67 |
胡陈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