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17年宁海县农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数据统计。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宁海县农林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18号,邮编:315600,电话:65203931)。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县政府201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2017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有关要求,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着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逐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群众要求贴近,使政府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总体进展良好。
(一)细化工作任务
根据《2017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新增政策解读、政务动态等公开栏目,细化工作进展、行政许可、其他文件栏目的公开内容。
(二)完善制度措施
下发了《宁海县农林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宁海县农林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任务进行了分解,从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其他信息依法公开。
(三)严格审查机制
始终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等审查规定,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审查、发布机制。将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确保信息有效、及时、全面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为了更加方便群众获得我局的政府公开信息,县农林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建设规划,不断完善计划总结、工作进展、人事任免、行政许可等公开内容,及时对外公布信息。2017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各种途径主动发布信息2888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170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35条;在宁海林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信息65条;在宁波农业信息网及时发布信息170条。
(二)信息公开形式
1.宁海政府门户网
网址:http://www.ninghai.gov.cn/
2.政府信息公开网
网址:http://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128347/index.html?number=L0101
3.宁海县农林局政务公开栏
4.新闻媒体报道
5.宁海农林微信公众号
6.宁海农林局官方微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128347/index.html?number=L0101)上公开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和邮政编码等。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7年接到9个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其中通过信函申请8件,网络申请1件,当面申请0件。
(二)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度办结申请数9件,按时办结9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1件(其他情形数1件),行政诉讼6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3件、其他情形数3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回顾过去一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县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更新力度不够,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二是更新内容不够丰富,主动公开重点不够突出,政策解读、热点回应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将认真贯彻各级会议精神,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
1.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结合《条例》,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公开。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扩大图解、解读范围。
2.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依法依程序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深化对《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的理解应用,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确行使申请权,促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3.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与时俱进及时对公开栏目进行完善,力争栏目设置更加科学、实用,公众访问更加便利、快捷。及时完善公开指南,更新机构概况。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快 捷、准确地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宁海县农林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3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8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9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8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5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4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27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撤销申请数 | 件 | 0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