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17年宁海县农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数据统计。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宁海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18号,邮编:315600,电话:65203931)。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县政府201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2018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有关要求,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着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逐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群众要求贴近,使政府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总体进展良好。
(一)细化工作任务
根据《2018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新增政策解读、政务动态等公开栏目,细化工作进展、行政许可、其他文件栏目的公开内容。
(二)完善制度措施
落实《宁海县农林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宁海县农林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任务进行了分解,从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其他信息依法公开。
(三)严格审查机制
始终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等审查规定,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审查、发布机制。将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确保信息有效、及时、全面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为了更加方便群众获得我局的政府公开信息,县农林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建设规划,不断完善计划总结、工作进展、人事任免、行政许可等公开内容,及时对外公布信息。2018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各种途径主动发布信息2965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160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20条;在宁海林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信息6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70条。
(二)信息公开形式
1.宁海政府门户网
网址:http://www.ninghai.gov.cn/
2.政府信息公开网
网址:http://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128347/index.html?number=L0101
3.宁海县农林局政务公开栏
4.新闻媒体报道
5.宁海农林微信公众号
6.宁海农林局官方微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128347/index.html?number=L0101)上公开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和邮政编码等。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8年接到16个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其中通过信函申请4件,网络申请10件,当面申请2件。
(二)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度办结申请数16件,按时办结16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0件(其他情形数0件),行政诉讼0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0件、其他情形数0件)。
六、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二是发展不平衡,科室信息公开仍有被动的状况存在;三是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明年,我们将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深入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提高全局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落实指导和培训,提高全局上下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
(二)科学引导,落实责任。始终坚持依法公开、普遍公开、真实准确、及时有效和方便群众等原则,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认真落实监督考核制度规定,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规范公开,保证时效。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对未按时限要求公开的责令限时公开,对公开不规范的及时督促予以规范,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宁海县农林局 2018年12月24日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6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6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0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4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4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6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5 |
撤销申请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