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工业强县〔2020〕2号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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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215”工业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海县工业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6日
宁海县“215”工业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制造强县”战略,构建全县“365”工业产业体系,全面实施“215”工业企业培育工程(以下简称“215”工程),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的标杆引领作用,打造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升级版”,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实施“215”工程,助推打造工业经济“升级版”
(一)总体要求。实体经济作为宁海经济发展的根本,而制造业又是实体经济的根基,是推动宁海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全县工业经济发展面临小微企业众多、大中型企业偏少的企业梯队不合理问题,全面实施“215”工程,有利于破解工业企业梯队瓶颈,是打造工业经济“升级版”的有效途径。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分类培育与重点扶持、整合资源与优化机制相结合,以扶优扶强为政策导向,推动工业企业走向高质量发展道路。
(二)主要目标。全面实施“215”工程,力争到2025年,培育规上总产值500亿元以上企业2家,50亿元以上企业10家,5亿元以上企业50家,形成结构合理的工业企业发展梯队。
二、科学开展企业培育,发挥入围企业的标杆引领作用
(三)开展“215”工程培育。以实施“215”工程为着力点,将亿元以上工业企业作为培育对象,在自愿基础上,根据培育办法,选择有潜力的企业入围“215”工程,经重点帮扶,加快培育发展一批技术领先、行业地位突出、具有较强带动力的领军型骨干企业。
(四)综合施策分类培育。根据培育办法,按“头雁”(500亿级)企业、“强雁”(50亿级)企业、“雏雁”(5亿级)企业3大类型进行分类培育,培育期限六年(2020年—2025年),入围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特点,有针对性选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作为主攻方向,促进企业跨越式发展。
三、加大扶持力度,促进“215”工程深入实施
(五)奖励扶持。每年动态公布宁海县“215”工程入围企业名单,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0家。规上总产值达到50亿元、5亿元和2亿元的企业,分别列入“头雁”、“强雁”和“雏雁”企业培育名单。另外,规上总产值2亿元以下,具备一定规模,5年内产值预期增速年均达50%以上的,可考虑提早入围“雏雁”企业培育名单。“215”工程入围企业连续2年无法实现产值正增长的,不再列入“215”工程培育名单。
达标奖励。为实现2025年梯队培育目标,对列入“头雁”、“强雁”和“雏雁”企业培育的,规上总产值分别按15%、18%和20%设定年度定比增长目标,达到年度定比增长目标的,每年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和30万元奖励;高出年度定比增长目标的,每高出1个百分点,奖励比例相应递增3个百分点,最高按金额的130%予以奖励;未达到年度定比增长目标但高于全县规上总产值平均增速的,对照年度定比增长目标,每下降1个百分点,奖励比例相应递减3个百分点,最低按金额的70%予以奖励。
上台阶奖励。列入“头雁”企业培育的,规上总产值首次超过500亿元、30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5000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列入“强雁”企业培育的,规上总产值首次超过50亿元、4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列入“雏雁”企业培育的,规上总产值首次超过5亿元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该奖项与当年度达标奖励不重复享受,从高兑现。同一类型同一企业是在原有基础上升级的,补足差额,跨类型企业不受升级补足差额的限制。
(六)要素保障。水、电、气、能耗、排放等要素方面,根据企业需求优先给予保障和支持;全力保障“215”工程入围企业的发展用地需求,做到应保尽保。
(七)社会地位。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家申报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家成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名人选,提高企业家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建言献策的能力。每两年聘请优秀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宁海县政府经济顾问,完善企业参与决策机制,重大社会民生和经济方面的政策决策出台前,须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
(八)权益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加大对企业合法财产和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力度。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严格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界线,严格依法准确运用刑事强制措施,依法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严格区分企业、企业家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为违法所得的,不得判决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坚持柔性执法原则,建立差别化处理机制,避免在相关执法过程中简单化、“一刀切”,给予企业稳定的市场预期。
(九)其它待遇。提供优质医疗保障、全域旅游、便捷出行等待遇。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分别为每类企业提供10人/家、5人/家和2人/家的高端免费体检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可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分别为每类企业提供县内旅游年卡500张/家、200张/家、100张/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可享受宁海动车站出入绿色通道服务。
四、明确职责合力推进,营造“215”工程创建良好氛围
(十)加强部门联动。宁海县工业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215”工程的培育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县级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合作,合力推进“215”工程。
(十一)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215”工程创建的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宣传“215”工程入围企业在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方面的典型案例、先进模式和成功经验,各乡镇街道和园区为“215”工程入围企业重点提供特色服务,营造全面推进“215”工程的良好氛围。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宁海县制造业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实施办法》(宁工业强县〔2018〕2号)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