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点击查看2021年10月,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了《宁海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是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宁海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开展、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现解读如下:
1、《规划》编制的基础是什么?
答:《宁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是规划的基础,规划是《纲要》《宁波规划》的细化和落实,规划明确发展方向、主要原则、重点任务,并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规划无论在框架结构上还是内容举措上,都与《纲要》《宁波规划》紧密衔接,规划对发展环境和形势的论述,与《纲要》《宁波规划》的基本判断相一致;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依据《纲要》《宁波规划》提出;规划确定的具体任务,是围绕《纲要》《宁波规划》明确的发展方向进一步的展开和细化。《规划》是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浙江省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指南》等文件精神,在充分研究近年来宁海县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变化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完成的。为提高规划质量,使规划达到较高的水平,规划过程中进行了充分的调研,收集了大量的新成果。本《规划》采用目标规划、全面规划与重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宁海县的实际情况和地区特点,总结全县地质灾害现状、探讨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采用综合研究、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的方法,野外调查与室内编制等新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法,制定出适应本地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从而保证了《规划》编制的精度和效率,并符合宁海县实际,规划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实用性、可操作性以及宏观战略性。
2、“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方面有哪些目标?
答:至2025年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风险识别、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风险治理、风险管理”六大能力建设,全县地质灾害风险底数基本查清,除实施专业监测的泥石流隐患外现状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消除,重大地质灾害风险有效防控;专业监测网络、预报预警系统更加完善,基层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融入省市平台,全社会防御地质灾害风险能力明显提高,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力争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总目标。
3、《规划》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答:本次《规划》的编制主要依据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纲要的通知》、浙江省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宁波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地勘司《2021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工作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通知》、《浙江省省级专项规划管理规定》、《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点领域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地质勘查“十四五”规划》、《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国家和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一2035年)》、《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规划纲要(2020一2035年)》、《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其他相关专项规划以及地质灾害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等文件法规的相关内容。
4、《规划》编制经历了怎样的过程?
答:本次《规划》编制时间为2020年11月-2021年6月。规划综合研究工作从2020年11月开始,通过需求调研、培训交流、现场调查,在系统梳理分析“十三五”宁海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以及国内外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防治主要经验及规划计划和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文件及工作部署等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宁海县当前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短板,广泛搜集了“十三五”期间、“除险安居”三年行动期间、2019年“利奇马”等台风暴雨期间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资料,全面摸清了地质灾害现状和工作需求,开展了全县“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等可行性研究,修订了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及重点防治乡镇(街道)、重点防治村(社区),为规划编制提供扎实的基础资料。
5、“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总目标,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主线,围绕“风险识别、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风险治理、风险管理”六大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地质灾害“整体智治”能力,构建宁海县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新机制、新体系、新格局,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率先形成美丽中国建设发展路径,统筹发展和安全,为浙江建设“重要窗口”彰显宁海担当。
“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四点: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安全。以人居安全、通行安全为核心,立足当前,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放在首位。优先安排治理威胁人数多、稳定性较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实解决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地质环境问题,力争“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二是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在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基础上,坚持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相结合,地质灾害防治与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低丘缓坡开发、土地综合整治等建设工程相结合,地质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事业相结合,标本兼治,综合防治。三是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开发。地质环境保护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科学划定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明确空间开发管控导向,坚持环境保护优先,加大统筹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四是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各级政府要明确在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中起主导作用及其责任红线,建立和完善逐级负责制。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资源共享,优化资源配置,落实各方责任,积极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是坚持科技创新,讲究实效。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支撑作用,推动常规方法和科学信息技术有机融合,建立健全适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创新体系和工作技术标准,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和实效,不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
6、《规划》对哪些工作做了部署和安排?
答:《规划》对宁海县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应急、综合治理、数字管理、创新平台、人才队伍等六大体系建设做出了重要安排。第一,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工程。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调查,以地质灾害风险识别和风险区为重点,完成全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4个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科学评价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综合风险水平,编制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图,建立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库。开展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建设。大力研发和推广普适型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新增山区雨量监测站布设,累计建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35处,新建山区雨量监测站21个,建立覆盖重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和隐患点的自动化专业监测网络。第二,地质灾害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工程。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降雨阈值研究,协助建成基于多源数据驱动的省市县一体化地质灾害风险实时预警系统,实现省级预报到县、市级预报到乡、县级预警到村。强化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保障。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车辆、无人机等应急装备,制定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要求,强化培训和演练,切实提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监测、会商等技术支撑能力。第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程。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综合治理,按照“即查即治”的要求,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实施1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源头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提升区域地质灾害安全韧性。持续强化沿海平原地面沉降综合防治。进一步完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开展地面沉降易发区调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更新。第四,地质灾害数字管理体系建设工程。依托浙江省统一搭建的地质灾害“整体智治”数字化平台,建立县级平台驾驶舱,完善相关硬件及配套设施,全面升级县突发性地质灾害数字化管理。实现地质灾害风险管控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和科学决策辅助,提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整体智治”水平。第五,地质灾害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程。加强地质灾害野外观测研究站建设,总结我县玄武岩台地区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情况,协助宁波市建立宁波市玄武岩台地区大型滑坡灾害野外观测研究站1个,进一步扩展监测基地覆盖范围。第六,地质灾害防治人才队伍体系建设工程,“围绕发展用人才,依靠人才促发展”,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层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使用激励和保障机制,充实县、乡镇(街道)两级技术人员。采用参与重大项目实践锻炼,派出去参加学习、培训或请进来开办讲学班研讨交流,轮岗学习等方式,培训在职人员,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担当、善作为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保障队伍。
解读机关: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邵敏
联系方式:0574-599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