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183/2020-383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6-12
发布日期
2021-06-24
发布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宁人社办〔2020〕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遵循就近、便捷、高效的体检原则,各单位不得安排到宁波大市外的医疗机构体检,无特殊情况要安排职工到县域范围内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健康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党办〔2017〕92号)文件精神,各机关事业单位须要求承检医疗机构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数据建档工作,确保及时如实传送相关健康体检信息至县保健办。承检医疗机构要积极做好配合协助工作。
中共宁海县委组织部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海县财政局 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