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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购置器具设备扣除力度再加大
发布时间:2022-11-14 15:33:02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

日前,记者从县税务局获悉,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公告,明确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宁波益首模具有限公司会计潘胜利在接到税务部门的政策推送后,第一时间与供应商确定了一台研发设备的购买订单。潘胜利告诉记者:“今年四季度公司正计划购置一台价值约300万元的冲床设备,用于进一步的研发和扩大再生产。根据新政策,公司能够税前扣除600万元,少缴税款约80万元,大大减轻了资金压力。”

县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为保证纳税人及时了解、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将通过税收大数据筛选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企业名单,实现“一对一”政策宣传辅导,并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等纳税申报系统,借助信息化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确保纳税人便捷、准确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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