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167/2022-46618
公开方式
依申请公开
成文日期
2022-11-14
发布日期
2022-11-15
发布单位
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公益事业第三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5 13:56:00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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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财政发〔2022〕152号

各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宁海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政发〔2020〕114号)文件精神,结合各镇乡街道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拨付力洋镇平岩村等14个公益事业2022年度第三期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210万元,其中在宁财政发〔2020〕171号预拨资金中列支58万元,列报为“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支出科目;在2022年年初预算中列支22.4万元,列报为“2120816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支出科目;在甬财农[2021]664号中列支129.6万元,列报为“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科目,部门经济科目为“39908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具体见附件。

宁财政发〔2022〕152号.pdf



宁海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