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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长街法庭审判综合用房项目变更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16 13:55:54 信息来源:县公建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2年12月5日,县公建中心胡海军主任在中心会议室主持召开主任办公扩大会议,就宁海县长街法庭审判综合用房项目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现将审议结果公示如下:

宁海县长街法庭审判综合用房项目由宁波衡华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为1497.9377万元,预算价1599.1296万元。目前工程正处于装修施工阶段。第一次变更11.25万,第二次变更13.67万元,第三次变更18.61万元,本次变更申请金额12.47万元,累计变更56.02万元.本次为第4次变更属事先申报,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设计变更

1、三楼餐厅吊顶采用铝方通间隔105mm,灯形式用长条形嵌入式(数量:65m2,综合单价:263.68元/m2),增加造价1.71万元。

2、一层电梯厅、三楼1-2轴交D-E轴的配套用房做纸面石膏板吊顶(数量:32.2m2,综合单价:98.79元/m2),增加造价0.32万元。

3、二楼、三楼门洞净高2.1米,考虑实际使用情况,现决定门扇不变,门套做成假门套,门套高度做成2.4米(数量:16.89m2,综合单价:1190.29元/m2),增加造价2.01万元。

4、所有的实木复合地板除抬高部分外增加一道4mm自流平地面(数量:1107.91m2,综合单价:31.6元/m2),增加造价3.5万元。

5、透光膜处增加一道防火涂料+纸面石膏板,设计未明确。

6、背景墙的消防箱移至B轴交2-3轴处的墙上,增加造价0.24万元。

7、室外PE双壁波纹埋地管雨水管DN300、DN400变更为钢筋混凝土承插管,增加造价0.08万元。

二、法院要求

1、二楼南侧两个办公室的消防救援窗、西侧备用间的消防救援窗和三楼南侧两个配套用房的消防救援窗、西侧两个配套用房的消防救援窗、东侧厨房的消防救援窗更改为普通窗(数量:44.55m2,综合单价:893.8元/m2),增加造价3.98万元。

2、大厅门M4542整改(数量:18.9m2,综合单价:326.98元/m2),增加造价0.62万元。

以上变更内容累计变更增加造价12.47万元。



经讨论,同意变更。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8日

联系人:林鹏飞

联系方式:0574-8928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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