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8066/2022-472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10-28
发布日期
2022-12-16
发布单位
深甽镇
关于印发《深甽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6 12:05:49 信息来源:深甽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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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政〔2022〕16号

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单位:

现将《深甽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深甽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8日

深甽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清单

为确保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实现我镇“减少森林火情,减少一般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制定森林防火职责清单,内容如下:

一、职责内容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村支部书记负责制。各村要建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同时成立森林防火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村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支部书记全权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明确一名村委负责具体工作,设立1-2名森林防火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二)按照村域范围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制,明确奖惩办法。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三)各村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制定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避险知识,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切实把防控森林火灾变为群众的一项自觉行动。

2.强化护林队伍管理。按照上级要求配齐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年龄适宜的生态林管护员、瞭望员;划定责任区,登记上图,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奖惩。森林防火期内,不得安排生态林管护员从事与护林无关的工作。对于不认真履行管护职责和管护员擅自野外用火,致使发生火情、火灾的以及其他失职行为的,给予经济处罚或辞退处理。

3.各村要加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要做到人员、经费、装备、培训、制度五落实。每支村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达到10-15人,并按要求参加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的培训、森林消防演习和拉动演练。镇专业扑火队森林消防车辆做到专车专用,不得随意调用或挪作他用;每名森林消防队员要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森林防火期内,根据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各村安排落实村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轮流值班备勤制度并在辖区内巡逻检查;镇专业扑火队每日进行巡逻检查。

4.加强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各村要定期对生态林管护员、瞭望员、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员进行培训。针对发现火情时如何迅速报告情况、对初起火的处置方法以及出现紧急情况如何安全避险等业务培训,确保在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不出现伤亡事故。

5.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设施建设。各村要在村内明显地点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防火标识,张贴标语、通告,悬挂横幅、装插防火彩旗等。

6.落实各项森林防火责任。各村与如下本村有关人员签定森林防火责任书,范围是:(1)与林地相关的土地承包人;(2)在一、二级森林防火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发旅游项目的单位和个人;(3)中小学校校长;(4)外来务工人员的雇主:(5)林内墓地(坟头)主人;(6)精神病患者和智障人员的监护人。

7.各村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开设防火隔离带、清理林间可燃物工作。彻底清除森林防火区内墓地、散坟、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周围的可燃物。

8.严格火源管理。森林高火险期(1月1日-4月15日)、非森林高火险期二级以上火险天气、重点节假日森林防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路口设立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严禁闲杂人员进山入林。各村要组织人员看山头、守路口,重点部位实行死看死守,同时加大巡查密度。

9.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村要逐一落实本村域内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并在重点时段对重点部位安排布置专门力量进行重点看守。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条块结合、无缝链接”,确保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森林火灾。

10.增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配备防火设备及必要交通、通讯工具。做到设施齐备,状态良好,安全有效。

11.禁止在林区、苗圃、耕地处堆放和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杨柳絮等可燃物。已堆放的要及时清除,防止因引燃可燃物而烧毁树木。

12.开展经常性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对森林防火区内及周边的高、低压输电线路和电力设施按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防止因设备老化、电线短路等引发森林火灾。

13.编制本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建立联防制度,确定联防区域;对本村发生的森林火情进行分析,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快速、科学、有序、安全、高效扑救。

14.加强对人员及林区内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违法用火。

15.森林防火期内,各村要保证24小时值班,并根据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工作要求,实行第一责任人带班制度,落实各项森林火灾预防措施,安排足够人员值班、备勤,保持交通工具完好和通讯畅通。

16.坚持森林火情报告制度,及时处置初期火。发生火情立即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及时组织扑救。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17.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奖惩办法

1、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村主要干部年度考核目标,对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引起森林火灾的村主要干部,在年度考核中扣分,并取消支部先进和个人评比资格。

2、为了确保政令畅通,由镇纪委对镇所属有关单位部门,各行政村以及镇干部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进行检查。对见死不救、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扑火的以及因隐患不报而延误扑火最佳时间,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给与必要的处分。

3、对在森林火灾抢险救灾中积极组织扑救,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成绩显著、公认度较高的干部、群众,给与精神、物质上奖励。

4、要加大宣传火灾扑救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同时对因组织不力、处置不当而引起较大森林火灾是村及火灾肇事者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