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22〕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加强自建房安全管理,突出强化城(镇)中村、城(镇)边村等外来人口集聚村的自建出租房安全管理,全域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结合《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1〕83号)、《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明电〔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村(社)集体留地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宁重点办〔2021〕3号)等自建房安全整治相关文件以及推进“五大革新”“宁好工程”实施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开展全县人居环境大提升暨全域自建房综合整治大行动,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提升群众人居环境品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等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统筹民生安全底线和民生保障提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实施自建房安全大整治,大力推进外来人口集中居住用房建设、有序开展城中村拆迁改造、依法推动“一户多宅”整治等为重点的“一拆一建两整治”行动,系统治理、疏堵结合,推动全域自建房安全规范,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和配套设施补短板,促进群众居者有其屋、居者优其屋,打造宜居、安居、乐居的现代化“双优”新宁海。
二、工作目标
计划三年时间(2022-2025年),通过系统施策、综合治理,清理拆除一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规范提升一批标准不高的居住出租自建房、清理整治一批“一户多宅”违规农房,盘活筹建一批安全规范的集中租赁用房、拆迁改造一批人口密集村、更新建设一批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做到硬件上安全、整洁、美观,管理上有序、温暖、包容,让城市生活更安全更美好。
今年年底,自建出租房消防安全达标整治基本完成;农村违法建房得到有效控制;全面完成自建房排查摸底,完成可发证农房发证率30%以上;“一户多宅”整治完成30%;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620套以上;实施城(镇)中村、城(镇)边村拆迁改造5个。
至2023年底,自建房安全整治取得明显进展,电动自行车充电规范、停放有序基本实现;全面完成农房发证工作,实现农房“应发尽发”;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得到补充;城(镇)中村、城(镇)边村拆迁改造全面铺开;“一户多宅”整治完成70%以上。
至2025年,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全部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体系不断优化,“一户一宅”基本实现,城(镇)中村、城(镇)边村拆迁改造成效明显,推动城市更新取得突破性进展,总体实现城乡功能配套显著完善、城乡风貌显著提升、城乡社会文明显著提升,群众人居环境品质大跃升。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各项工作始终,既要一切为了人民,切实把安全和民生改善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也要紧紧依靠人民,加大群众安全教育、引导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除险保安,更要不断造福人民,秉持为民情怀实实在在地推进环境大提升各项工作。
(二)系统理念。要加强整体研究,实行“总体任务架构+分块任务”的统分结合模式,把各项子任务的工作任务计划向工作总目标聚拢,该调整的调整、该加码的加码,确保整体贯通、一体推进,切实提升整体工作聚合效应。
(三)重点突破。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重点村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等,集中力量攻坚破题。鼓励试点先进,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选择1—3个试点打造样板,以典型示范带动全域提升。
(四)节约集约。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避免大呼隆、运动式,做好统筹规划和精打细算文章,对群众改造要求要考虑实操和成本,对政府投入要算好经济账和民生账,做到工作有序有效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四、主要举措
(一)实施综合整治,加强自建房安全管理
1.加强安全排查。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行动,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业集聚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出租房、经营性自建房,尤其要加大对自建出租房的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排查整改,增加频次、增强力度,切实做到排查到底到边,不留死角。加强出租房的出租登记,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的安全教育管理,重点开展电瓶车规范充电、有序停放以及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的排查整治,坚持“每户必查、查必有果,有患必改、改必闭环”。
2.制定整改规范。组织专业力量对自建房结构安全进行研究判定、明确分类整改方案。研究制定自建出租房消防安全规范指引,探索实施自建出租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负面清单和限制清单,坚决防止有安全隐患的行为发生。针对自建出租房实际情况,分类出台消防安全标准,不达标的立查立改、限期整改,该立案的立案、该处罚的处罚、该清退的清退,切实落实“长牙齿”的措施。
3.探索长效监管。加快自建房、自建出租房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探索网格治理、出租人与承租人连带制约等办法,不断增强隐患发现能力、提升闭环整改效率,加快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各司其职、责任到位、协同联动的常态化安全监管机制。强化数字赋能,突出基层治理“四平台”积极作用,开发涵盖“一拆一建两整治”内容的信息化系统,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统筹城中村、周边村拆改,加快城市更新,拓展人居环境提升发展空间
1.规划引领、系统谋划。依据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重大基础设施布局,按照“先拆后规、边拆边规、统拆整规”导向,系统研究、分类实施。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群众自愿原则,综合考虑城中村的基础条件、区位特点、优势短板等因素,坚持以整村改造为主、综合整治为辅的改造方式,科学编制征迁计划和改造提升计划。
2.优化机制、创新办法。进一步完善征迁工作机制,更新补充现有的各类办法,为有序推进拆迁改造奠定基础。采取调产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的安置办法,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充分结合市场价值,结合“团购”的方式,进一步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创新工作办法,推行竞争性拆迁四项竞争机制,调动群众拆迁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拆迁成本。
3.措施有力、有机更新。加强项目统筹,力争谋划一批、拆迁一批、建成一批。强化城中村改造与工业用地整治、乡村空间治理、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全面融合,实现同步规划、同频实施、整体提升。通过城中村改造片区系统重构,释放更多城市经济发展空间,增强改造区块绿色生态和宜居性,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
(三)加力多渠道建设,增加集中租赁住房有效供给
1.引导规范改建。鼓励国有非住宅改建租赁住房,探索社会符合条件的商住房、闲置住宅改建集中租赁用房。建立联合会审制度,严把审批关,通过加强改建前房屋安全性能鉴定等措施,严格落实住建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规定,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2.联动产业推进。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布局研究,聚焦产业谋划、园区规划以及城市人口导入计划开展研判分析,确保保障供应有序有效。引导企业结合园区建设、产业布局、业态培育等,以园区配套建设、改建闲置公寓、补齐业态短板、盘活社会闲散房源等模式,参与集中租赁用房建设筹集。
3.强化公益保障。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市民和青年人等的住房困难问题,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建设供应力度,力争在2024年底提前完成“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1.1万套的目标,并综合考虑便利性和经济性,推进对外来人口相对集中村(社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
(四)深化“一户多宅”整治,扎实农村安全宜居基础
1.摸清两类“是不是”,建档立册。以村(社区)为实施单位,全面调查每一宗农房,逐一梳理户情,明确是不是应拆(收)未拆(收);按照“应拆尽拆、应收尽收”要求,梳理是不是单独处置、是不是属于保护建筑或历史文化遗留等,做到“一户一档”,全面摸清家底。
2.严把两个“目标”,硬核推进。“零容忍”推进违法违规“一户多宅”整治,探索鼓励政策,引导闲置农房(宅基地)有偿退出,全面完成符合条件的农房确权登记。要严格“控增量”,把老宅整治作为新建农房的前提,坚持建新必须拆旧(收储),要求建新必须合法合规,不得超高超面积。要加快“去存量”,三年分批完成县域所有违法违规“一户多宅”整治,第一、二、三年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30%、40%和30%。
3.聚力三个“方向”,逐步提升。加大宅基地布局更加优化的基础上,以三个“一批”为方向,加快老旧危农房集中整治。即清理一批危旧房,该拆的坚决拆,全力压减隐患空间;盘活一批闲置房,多种方式开发利用闲置农房,既加快拓展增收渠道,更改善村容村貌;挖潜一批用地空间,布局配套集中充电桩、运动休闲场所等功能设施,提升生活便利度、丰富群众业余生活,提升城市品质。
五、保障支撑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人居环境大提升暨全域自建房综合整治大行动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房治办”),负责“一拆一建两整治”行动综合协调,由常务副县长兼任房治办主任,设专职常务副主任,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房治办实行实体化办公运作,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工作专班或专职人员,保障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分解任务要求,强化条块结合、部门协作、上下联动。房治办具体统抓自建出租房整治、“一户多宅”整治等两项整治行动;县住建局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外来人口集中租赁住房建设;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统筹全县城中村拆迁改造。各相关部门要主动靠前,千方百计挖潜政策资源要素,千方百计创新破难推进。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扛起属地责任,主动担负好各项任务职责。全县上下要齐心协力以全域自建房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全力以赴推动人居环境品质大提升。
(三)加强数字赋能。探索数字化治理手段,建立数字底账、落实数据闭环,提升实战效能,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数字支撑。房治办统抓信息化系统建设,确保内容全面、数据详实、功能丰富;县大数据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县社会治理中心将信息化系统纳入综合信息指挥平台,负责日常维护和运营。各乡镇(街道)建立“网格化+数字化+运营平台”协同作战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数据排查、入库、更新等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媒介,加大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出租人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广泛开展“一拆一建两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相关法律和政策宣传,切实提升群众理解率、支持率,积极营造全社会齐抓共促的良好氛围。要用鲜活生动的典型案例教育群众、发动群众开展房屋安全自查,切实杜绝违规改造、违法搭建等影响房屋安全使用行为。
附件:宁海县人居环境大提升暨全域自建房综合整治大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人居环境大提升暨全域自建房综合整治大行动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