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4259820/2022-451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5-12
发布日期
2022-07-25
发布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中共宁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宁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海县种业强县人才保障专项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5 16:30:24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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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宁海县种业强县人才保障专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宁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宁海县财政局    

2022年5月12日    


宁海县种业强县人才保障专项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种业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充分发挥种业人才在农作物、畜禽、水产和林特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技术创新以及高水平推进我县现代种业强县建设中的支撑作用,结合宁海种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高层次种业人才引用

1.强化校地人才合作。支持县内种业企事业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种业保、育、繁、推等环节开展深度交流合作,取得年度目标成果并通过县级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对当年度合作经费给予50%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县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实际发生金额实行全额补助。

2.强化种业人才招聘。支持县内种业企业招聘从事种业保、育、繁、推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工作满两年以上,县财政在市级补助标准上按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最多补助三年;其他符合大学生在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按其标准补助。

3.强化知识产权应用。支持县内种业企业购买种业领域专利或科技成果进行产业化应用。对知识产权有效交易,在县内成果转化效益明显并经县级主管部门认定,按照交易金额给予企业50%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4.强化种业领军人才集聚。支持引入种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加大种业领域人才集聚度。对引进国内外种业创新高层次人才、团队、企业和平台,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给予特殊支持。对申报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种业领域的创业创新人才、团队,市县两级最高给予750万元资助。

二、加强县级种业人才培育

5.强化种业人才招录。加大县属企事业种业专业人才招录力度,在编制使用、经费保障和科研支持上给予倾斜。对紧缺型种业专业,通过定向招聘和定向委培方式加强人才录用。鼓励和帮助企业到高校开展种业专业人才专场招聘。

6.强化种业人才培养。建立种业人才培训和进修制度。每年不定期组织1-2期种业人才脱产培训,不断更新和拓展种业人才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探索人才培养合作机制,支持种业技术骨干与特定高校、特定专业、特定导师建立导师带徒合作关系,开展国际交流培训,通过鼓励在职进修,强化专业技能。

7.强化种业科研支持。鼓励种业人才参与科研攻关。每年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结合种业产业和技术发展需求,确定3-4个种业科研课题,公开竞聘立项后,按照“产业+团队+课题+基地”的技术推广模式,推进种业人才实践能力培养,对有效完成课题攻关的,对课题经费给予全额补助,最高补助15万元,课题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三、加强种业人才平台建设

8.搭建种业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宁海种业数字化创新综合服务平台,集聚资源要素,建立创业导师制度,为种业人才搭建全方位创业就业信息服务。支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联合县内种业企业围绕农作物、畜禽、水产、林特等四大种业组建种业创新综合性服务平台,每个平台给予一定比例建设经费和年度运行经费补助,县财政在市级补助标准基础上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予以补助。

9.建设种业科技创新平台。对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种业企业在县内创设并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定的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种业科技创新平台,按照现有政策渠道执行。

四、加强种业人才服务保障

10.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统一领导、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源整合、资金集聚的工作机制,组建成立种业强县工作专班,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锻炼培养一批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专业人才和管理队伍,推进种业强县建设。

11.完善人才服务机制。对引进的国内外种业创新高层次人才和团队,优先推荐列入宁海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以及宁海县“131”人才培养工程。

五、附则

本办法所称种业人才是指围绕本县农作物、畜禽、水产和林特等种质资源开展保、育、繁、推等工作的个人、团队、企业和平台。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补助等的,按“就高、补差、不重复”原则执行。本办法的具体政策兑现操作细则由县农业农村局商县财政局后另行制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