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5471/2023-492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5-16
发布日期
2023-05-16
发布单位
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监考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6 11:17:52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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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学校(单位):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于6月7-10日进行。为了规范我县高校招生工作,实现平安高考、公平高考的目的,根据省高招委、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高校招生考试的监考教师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考教师的选聘条件

1.在编在岗教师,身体健康。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事业性、责任性强,办事认真负责,敢于抵制一切不正之风。

3.熟悉考试业务,熟练掌握考试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遵守保密工作规定。

4.实行监考“回避”制度,即:学科回避、直系亲属回避、高三任课教师回避。

5.学校选聘监考教师,既要考虑教师的业务素质,又要考虑年龄结构、男女比例,保证队伍的高质量、高效率。

二、切实做好监考教师的培训和考核工作。考点学校要保证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双到位”,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法律法规、考试业务等,培训方式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培训后要采取适当方式对监考教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参加监考工作。

三、监考教师领队由校级领导担任,配合考点学校做好各项考务组织工作,处理涉及本校监考教师的偶发事件。

四、充分重视,树立大局意识。学校要正确处理好监考教师的教学工作与监考工作的关系,妥善安排,保证监考教师及时到位。

五、宁海中学、知恩中学、柔石中学、正学中学等考点监考时间为6月7日至10日共4天;第一职业中学考点监考时间为6月7日一天。

六、监考教师选聘分配及工作安排见附件。

宁海县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宁海县教育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