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6 日上午,县公建中心胡海军主任在中心会议室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就宁海县跃龙山文化产业区提升工程二期第二次变更事项进行审议,现将审议结果公示如下:
该项目于2019年4月10日经宁海县发改局批准建设,工程总投资4020.37万元。宁波锦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合同价为1619.004万元, 2019年7月18日开工建设,于2020年10月竣工,目前已完成竣工结算上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工程变更及新增等原因,致使工程造价增加122.0523万元。本次为第二次变更,属事后申报,第一次变更造价为70.1万元,累计变更造价192.1523万元。本次变更情况如下:
(一)已通过中心会议讨论,未履行变更程序 ( 22.6855 万元)。
1、根据工程技术联系单-结构-02,对地梁局部结构进行调整,核增造价1.3426万元;
2、根据联系单变更,基础模板均改为砖胎模,增加造价约5.2385万元;
3、根据宁海县开发区工程设计所出示的水泥板块破碎范围图,破碎面积为2798.69平方米,厚度为20cm(现场测量数据的平均值),增加造价约7.7749万元;
4、根据设计变更联系单,增加一层监控机房、厨房、餐厅600×600×10铝合金方板天棚,增加造价约2.4864万元(具体详见联系单);
5、西侧场地红线外及南侧场地内树木对建筑物、行人有危险源,建设单位为了避免危险发生,要求施工单位挖除时确保安全及建筑物不受损坏采用钢管脚手架搭设到树木分支上1.0米再进行分段砍伐外运,致使增加造价2.6367万元;
6、根据2019-019-IS-建筑-05工程技术联系单,除卫生间、监控外所有房间楼面均采用40厚C20细石砼地面,致使增加造价2.9562万元(已扣除原投标中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
7、根据工作联系单4,增设国旗及旗杆,致使增加造价0.2502万元。
(二)由于设计优化引起的变更(增加36.7413万元)。
1、因屋面局部混凝土主梁层高为12M,施工极不安全,经设计变更混凝土主梁改为钢梁,增加费用0.8771万元;所有钢梁外增设铝板包封增加造价18.7755元,满堂脚手架预算少算增加0.5414元,以上内容共增加造价约20.1939万元;
2、门厅、电梯厅湿挂大理石墙面改为干挂大理石墙面,龙骨基层增加造价约12.6840万元;
3、根据供电局提供的配电条件,对配电间进行了深化,增加造价约3.8634万元。
(三)现在实际引起的变更(增加25.4164万元)。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北面围墙16.5米,东面铸铁栏杆围墙39.6米,东面挡墙25米,增加造价约12.6840万元,具体做法详见联系单;
2、根据工程技术联系单-建筑-05,增加室内管道包管,致使增加造价1.4353万元;
3、根据工作联系单7,对塔山路大门红线外进行提升改造,致使增加造价2.2319万元;
4、图纸设计无地下室配电房至消防泵房钢制防火桥架,配电房强电井至四层强电井原图纸200*100钢制防火桥架,现改成300*100钢制防火桥架,室外照明增加开关箱,充电桩增加配电箱及管线,地下室厨房排油烟机从厨房移至屋顶,变更后造价增加2.59万元(详见签证单);
5、空调电源全部按图纸施工完毕,现设计要求所有三相空调增加1根零线,变更后造价增加1.15万元;
6、吊顶内的所有消防管、喷淋管、给水管全部做保温,变更后造价增加4.23万元。
7、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围墙外地坪高于围墙内地坪,雨季容易积水,故将围墙内地坪增高40cm,采用塘渣回填,增加造价约1.0952万元;
(四)因使用单位要求引起的变更(增加15.6256万元)
1、根据设计变更联系单,琴室墙面变更为吸音板,扣除原预算中的乳胶漆饰面,增加造价约4.7556万元;
2、因使用单位要求一层~四层各公共部分、会议室及棋牌室培训室等增加电视插座及灯具,变更后造价增加7.12万元;
3、地下室厨房下水管移位、因美观问题业主要求雨水管全部移位进雨水井(附图),变更后造价增加3.75万元。
(五)暂定价补差(增加10.0139万元)。
暂定价部分补差,致使增加造价10.0139万元,该部分签证价中心已完成签字确定手续(具体详见暂定价补差表);
(六)预算出错引起变更(增加11.5606万元)。
原预算图纸天棚吊顶龙骨为U60,清单编制为U50,现场实际按图施工;原预算图纸入户铺装、园路、标准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垫层为透水混凝土,清单编制为普通混凝土,以上内容共增加造价约11.5606万元。
经讨论,施工企业红线外树木挖出的相关费用2.6367万元不予计量和变更,结算时扣除。其他的同意变更。
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8日
联系人:徐明宝
联系方式:1318592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