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7987/2023-529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12-31
发布日期
2024-01-29
发布单位
力洋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力洋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9 14:53:32 信息来源:力洋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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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政〔2023〕56号

各行政村(社):

为全面推进我镇秸秆禁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研究,成立力洋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禧蒙 (镇长)

副组长:周   晟 (党委副书记)

              陈永泽 (农业)

成  员:肖承云 (宣传)

            杨   敏 (纪委)

            郭   斌 (派出所)

            陈   强  (工业)  

            王浓浓(文教卫)  

            陈海波  (城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办,陈永泽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成员有王宏义、应越、沙丽娜、仇奕尹、陈俊霖、蒋海潇、朱家辉、杨继斌、李永,负责日常工作推进。

二、职责分工

1.党建办: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曝光秸秆禁烧工作的反面案例,加强对秸秆焚烧危害的知识传播,切实做好舆论氛围的营造工作;对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露天焚烧火点数量未得到有效控制并被上级通报的责任人实施严格问责。

2.社会事务办:负责各村垃圾、垃圾池管控,组织中小学生学习宣传秸秆禁烧方面的相关知识,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动员家长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3.派出所:负责打击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阻碍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4.城建办:负责国道、省道及县乡路两侧3公里范围内重点区域的禁烧宣传、巡查工作和县干线公路打场晒粮、秸秆堆放的督查,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5.农业农村办:负责推广秸秆资源化相关技术,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加强秸秆多种形式利用项目建设,完善秸秆收集贮运服务体系,提高秸秆利用率;会同相关科室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联络协调、信息收集、业务指导、督查检查等工作;负责雾霾等不利天气情况下的预报预警与信息发布。

6.应急所: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秸秆禁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负责因秸秆焚烧引起的火灾事故接警调度,加强与行政村(社)、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联动调派,确保出现火灾及时赶赴现场。

7.综合执法队:配合全镇开展露天秸秆焚烧执法巡查工作。

8.各行政村(社):承担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对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做好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的属地管理工作,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和规定,确保完成秸秆禁烧任务。


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