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001/2024-637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11-01
发布日期
2024-11-01
发布单位
县交通局
宁海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宁海城逐线前洋至黄坛段公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01 15:52:14 信息来源:县交通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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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海城逐线前洋至黄坛段公路工程项目

(2)建设单位:宁海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本项目为“城逐线一期”的延伸,属于《宁海县县乡道公路网调整规划(2021-2035)》中规划县道“X418(城关-黄坛)”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的建设使得宁海城区与黄坛镇进一步相连,对于加强黄坛镇与宁海城区联系,改善镇区对外出行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为宁海城逐线前洋至黄坛段公路工程,分为(K2+080~K3+432.5)涉铁工程和(K3+432.5~K6+320)公路工程。(K2+080~K3+432.5)涉铁工程起点桩号K2+080接已建“城逐线一期”,路线向西上跨杭深铁路,终点桩号K3+432.5,全长约1.35公里。(K3+432.5~K6+320)工程主线起点与(K2+080~K3+432.5)涉铁工程终点相接,路线向西沿线依次经过西溪庭园小区、新华村,终于联溪村东侧,路线全长约2.89公里。本项目连接线起点与联溪村东侧的X406城松线相交,路线向西南方向至终点与主线K6+235.5相交,路线全长约0.160公里。

(K2+080~K3+432.5)涉铁工程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主线、辅道均为60km/h,匝道30km/h。(K3+432.5~K6+320)公路工程主线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km/h,连接线公路等级为二级公次要集散公路,设计速度为60km/h。

(4)建设性质:新建

(5)行业类别:E4812公路工程建筑

(6)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70120.79万元。

(6)建设规模:本项目主线总长约4.24km,全线项目挖填方总量79.77万m3,其中挖方52.54万m3;填方27.23万m3;外借6.45万m3;余方31.76万m3。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学校等敏感目标;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类别

敏感目标名称(行政村/自然村)

方位

与项目道路边界最近距离(m

坐标

规模

保护级别

经度

纬度

大气环境/声环境

中丞庙

53

121°23′58.286″E

29°16′27.341″N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五福庵

紧邻

121°23′57.967″E

29°16′26.415″N

/

岭头村

68

121°24′12.239″E

29°16′21.513″N

58

溪南刘村

152

121°24′17.839″E

29°16′38.291″N

100

前洋村

208

121°24′6.445″E

29°16′38.931″N

180

凌塘村

180

121°23′51.382″E

29°16′35.393″N

84

草湖村

154

121°23′9.552″E

29°16′59.919″N

370

黄坛镇成人学校

141

121°22′49.700″E

29°17′0.829″N

/

西溪庭院

23

121°22′46.726″E

29°16′53.047″N

550

后溪林村

38

121°22′38.653″E

29°17′7.533″N

70

新华村

40

121°22′29.268″E

29°17′15.180″N

95

联溪村

(待拆)

紧邻

121°22′7.600″E

29°17′30.035″N

262

水环境

龙眼溪

大部分位于北

紧邻

/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

生态环境

樟树

195

一级保护,树龄815年,平均冠幅35.5米,树高18米,胸围515厘米。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一)施工期:

废气:

施工阶段,项目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车辆尾气、路面铺浇产生的沥青烟气,其中以扬尘污染和沥青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突出。

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相关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本项目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租用附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有的设施进行处理后纳管;车辆设备冲洗废水通过集水沟和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车辆冲洗等,不得排入附近沿线水体;钻孔灌柱桩施工废水,通过管道流入泥浆中转池,使钻渣和泥浆得以分离,分离出来的泥浆水可循环利用,泥浆用作泥浆护壁,不外排。

综上,经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本项目要求合理规划高噪声设备和工艺的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居民休息、学习时间,毗邻居民区路段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建设标准化施工场地。因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获得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经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

1、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暂存,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项目余方主要包括建筑垃圾、钻渣,经与设计单位交流,均不能作为路基填筑材料,建设单位已承诺余方外运。

固废经上述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

本项目采取后期绿化建设及一定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措施,做好园地的补偿方案;进行相关水土保持建设,尽可能减少水土流失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施工期安排在非汛期,汛期来临前清理阻水建筑物,以保证河道原有的过水能力;防治区采取相关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措施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小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经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社会环境:

项目对局部区域路线两侧的社会交往可能会产生一定的阻隔作用,为了减缓本工程对沿线两侧居民交往的阻隔,工程应设置通道,使其基本能满足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基本满足道路两侧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经上述措施,项目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二)营运期:

废气:

1、汽车尾气对工程沿线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公路建设项目,公路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NOx、CO等,随着我国执行单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汽车尾气排放将大大降低,公路对沿线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逐步减小。

综上,本项目营运期废气经上述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路面雨污径流对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项目工程区降雨量与频次相对较高,河网密集,营运期路面径流中各类污染物的浓度较低,分散排入排水沟汇入附近水体,加之河流的稀释、自净作用很容易在整个河道断面上迅速混合均匀,相对于河流水体流量,路面径流携带污染物对水体水质的影响较小。

综上,本项目运营期废水经上述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根据《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的相关规定,项目在运营期间,为保障道路两侧良好的声环境质量,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道路本身的工程降噪措施、工程管理措施和对道路沿线建设的规划控制要求等。本项目对运营期敏感点噪声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加强道路运行的管理,并结合沿线敏感点的特点制定相应的交通噪声管理规定。

②对项目道路沿线进行绿化,树种选择树冠和叶面积相对较大的常绿乔木树种,并在乔木适当种植低矮灌木,以有效降低交通噪声。

③合理选用路面材料如吸声路面以减少交通噪音对道路两侧敏感点的影响。

④绿化带对噪音具有一定得屏障作用。当树木高度在4.5m以上,且深(宽)度为30m时,对噪音的衰减作用可达5dB(A)。因此,建议在主线临近南侧居民侧及匝道环形岛适当种植绿化,以达到降噪、防噪的作用。

⑤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限制性能差的车辆进入,道路全线严格限制行车速度,特别是夜间的超速行驶;加强对机动车鸣笛的管理,匝道禁止鸣笛;在两侧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可以有效控制交通噪声的污染。

⑥加强道路运行维护,破损路面应及时修补,保持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不能正常行驶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综上,本项目运营期噪声经上述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

本项目营运公路路面维修时产生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或作为建筑垃圾合理处置;行驶车辆洒落到地面、道路清扫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处理;在采取上述的处置措施后,营运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

1、陆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为减少项目占地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应加强公路沿线控制带、匝道的绿化建设,形成立体绿化,既起到了吸尘降噪的作用又美化了环境。道路建设应充分利用绿化用地,选择合理的绿化品种,尽可能的实行“常(绿)与落(针)相结合,乔木与灌木相结合,灌木与草坪相结合”,既美化环境,减噪吸尘,可以满足生态补偿目的。

综上,经上述措施后项目对陆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水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雨水排入附近水体,但雨水总体所携带的污染物较少,对区域水质及水生生物的影响有限,本工程建成后,来往车辆的噪声等可能会对河道鱼类等水生生物产生一定的影响。

综上,本项目对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3、景观影响分析

该项目可以利用布置绿化的部位有:主线两侧绿化景观带及匝道等部位,以形成立体绿化。通过绿化工程建设,在交通上可以起到防眩作用,同时为驾驶员、乘客提供快速、舒适、优美、安全的道路内部景观。

综上,经上述措施后项目对景观影响较小。

4、水土保持影响分析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相关结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采取各种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形成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能够有效控制因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后可以达到控制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经相关水土保持措施后,项目对水土保持的影响较小。

环境风险:

本项目施工期风险主要为路基施工风险,营运期运输易燃化学品的车辆发生翻车或车祸,易燃化学品发生泄漏,遇到明火,导致危险品着火发生火灾爆炸、化学品挥发、危险化学品流入雨水管网或沿途水体、化学品流到周边地面等环境风险。

要求企业加强车辆管理,加强车检工作,工程道路监控中心应对危险品运输车辆严密监控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污染治理措施

防治项目类别

防治措施

预期效果

施工期

施工扬尘

原材料运输、堆放要求遮盖;施工道路硬化

施工场地的物料堆场采取固化、覆盖、绿化;

施工现场出入车辆冲洗;

运输建筑渣土等车辆封闭

污染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沥青烟气

注意风向,当气象条件不利时应暂停沥青铺浇作业,以避免对人群健康产生影响

施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不涉及施工营地依托租用民房的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

施工生产废水

车辆设备冲洗废水通过集水沟和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车辆冲洗等,不得排入附近沿线水体;钻孔灌柱桩施工废水通过管道流入泥浆中转池,分离出来的泥浆水循环利用,泥浆用作泥浆池护壁,不外排。

分离后回用,不外排

施工噪声防治

高噪声源必须配套隔声围护、减振降噪措施;

采施工便道靠近居民侧设置围挡;

合理规划高噪声设备和工艺的施工时间;

优化运输路线,减少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固体废物处置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暂存,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余方委托外运处理。

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生态环境保护

施工区域生产废水均统一处理,不排入河流水体;

主体工程建设后期进行绿化建设;

采取一定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措施,做好园地的补偿方案;

进行相关水土保持建设,尽可能减少水土流失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

汛期来临前清理阻水建筑物,以保证河道原有的过水能力;

表土剥离、绿化覆土、场地平整、路基排水沟、综合绿化、路基综合护坡、抚育管理等措施进行水土流失防治

减轻工程范围内生态环境影响

社会环境

加强绿化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和废气污染

减轻对沿线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营运期

废气污染防治

单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周边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

/

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道路运行的管理,并结合沿线敏感点的特点制定相应的交通噪声管理规定;

对项目道路沿线进行绿化;

合理选用路面材料;

匝道环形岛适当种植绿化;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限制性能差的车辆进入,道路全线严格限制行车速度;

加强道路运行维护,破损路面应及时修补,保持路面的平整度。

达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公路路面维修时产生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或作为建筑垃圾合理处置;行驶车辆洒落到地面、道路清扫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处理

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生态环境

加强公路沿线控制带、匝道的绿化建设,形成立体绿化;

进行相关水土保持建设;

减轻工程范围内生态环境影响

环境风险

设置完善的路面标线和警示设施、防撞护栏、防眩设施、视线诱导设施、防撞设施等;

加强车辆管理,加强车检工作;

工程道路监控中心应对危险品运输车辆严密监控;

工程营运管理单位应制定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演练;

重点加强运营管理,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降低本项目环境风险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宁海城逐线前洋至黄坛段公路工程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宁波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其他各项规划,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浙江省产业政策要求。同时,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管控单元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文件(公示版)。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海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13957511850

环评单位:浙江青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研发园B区4幢

联系电话:15869363626

环评审批部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南畈路5号桃源大厦B幢19楼

电话:0574-65131767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环评单位浙江省青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zjqshb.zxtop.cn/)进行公开,届时公众可上网查阅。



宁海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