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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中心粮库二期工程第九次变更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12 14:12:34 信息来源:县公建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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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9日上午,县公建中心胡海军主任在中心会议室主持召主任办公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海县中心粮库二期工程第九次变更事项,现将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本工程由宁波衡华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价5693.2376万元,工期480天。2023年3月31日开工建设,除收粮服务用房外已完成所有工程竣工验收。本次变更为项目第九次变更,为事前申报(部分内容已经预汇报)。变更主要原因是使用单位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或设计优化、验收或检测等相关要求、清单漏项等致使工程造价增加47.01万元,累计增加造价91.06万元,最终变更费用以结算审核为准,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使用单位要求改造提升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场地西北角老围墙渗水严重,在该部分围墙内侧新增截水沟0.5*0.5*150m和沉淀井、修复消防水池DN200溢流管等,增加造价39748元。

2、制氮机房旁原溪边花岗岩柱子损坏,为增加安全性,修复花岗岩柱14个、链条120米,增加造价6332元。

3、因中心粮库市政供水压力较低,为重新利用一期给水管道泵,增加管道泵砖砌井1座、YJV5*4电缆40米、PE32管40米,增加造价3499元;一期给水管年限较久,部分已经老化,为修复该部分管道,增加PE50给水管81米、600*600*600砖砌阀门井1座,增加造价6650元。合计增加造价10149元。

(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或设计优化

1、原项目场地西北角收粮服务用房基础施工后被村民阻扰无法施工,该场地改为种植草坪,增加土方回填202.85m3,增加造价7302元;因政策处理原因,北侧部分围墙原设计无法实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改为临时围网,新增40m*2m高围网,增加造价15539元。合计增加造价22841元。

2、因门卫、服务用房位置调整、原图纸遗漏未设计部分管道,增设约300米污水管井、2个成品化粪池、16 座雨污井等,增加造价189938元。

3、因收粮服务用房位置调整,且原图纸未考虑地磅、扦样机等设备用电量,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收粮用房及门卫进线电缆规格,增加地磅、扦样机及大屏电源,增加造价44904元。

4、制氮机房与一期机械库散水存在较大高差,制氮机房场地附近雨水容易冲刷机械库基础,增加截水沟及散水31.66米,增加造价12595元;门卫附近堆场汇水面积较大,增加排水沟27.55米,增加造价8252元。合计增加造价20847元。

5、平仓房外墙导墙高度由360mm改为400mm,增加造价7534元;原老门卫电力管敷设路面拆除修复,增加造价1241元;室外充电桩增加接地母线-40*4镀锌扁钢60m,水泥基础7座,增加造价1994元;充电桩电箱至雨水回收系统电箱增加YJV5*10电缆100米、PE50管96米,增加造价4666元。合计增加造价15432元。

6、原设计遗漏管理用房应急电源箱,增加造价3987元;原设计遗漏门卫、制氮机房、管理用房消防RVVP2*2.5通讯线,增加造价3725元;因平房仓智慧粮库设备容量较设计容量增大,调整APZ配电箱对应回路空开,增加造价3888元。合计增加造价11600元。

(三)验收、检测及其他部门要求

1、根据天然气公司要求,项目北门卫天然气管道正上方路面增加15cm厚C30钢筋混凝土保护层66平方,增加费用7224元。

2、为配合平房仓气密性检测,根据检测单位要求增加薄膜660㎡、橡皮管650m及10个工日、登高车3台班,增加造价9769元。

3、根据消防验收要求,管理用房1-AP、2-APKT进线开关增加分励脱扣器、消防模块等,增加造价3247元;一层西侧楼梯间增加疏散指示灯及6W应急灯具,二层三层电梯前室、楼梯和休息平台增加6W应急灯,每层强弱电井增加6W应急灯,增加造价4565元;制氮机房增加疏散指示灯等,增加造价4241元。合计增加造价12053元。

(四)清单漏项

因预算单位失误,平房仓闷顶层涂料清单漏项,各平房仓增加白色防霉乳胶漆347.46m2 ,增加造价78780元。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4日
       联系人:许锋锋